艾菲儿&阿MAY

文/刘新宇

五月一号的那一天艾菲儿认识了阿MAY。她之前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听到两个女生说郊外的野菊花开了的时候很好看,于是她就问了人家郊外的哪个地方,两个女生中的漂亮点的那个指了指窗子外面的地方说,呐,那个地方。说完后两个女生就带着饭盒走了。艾菲儿伸长了脖子想看看那个女生说的那个地方是什么地方,看到的却都是再熟悉不过了的民居房,哪有什么野菊花嘛。

五一放了四天假,艾菲儿骑着自行车,自行车上绑着画板画架水桶,她已经决定了要到那个女生指过的那个地方去画野菊花,“就算看不到,那也要试试咯。”于是她就这么上路了

五月,这是一个春末夏初的季节,雨水洗刷了整个安阳一中一整个春天,连空气里面都会散发雨水的味道。晚上有时候突然醒来发现外面电闪雷鸣,雨点打在窗户上面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这个时候艾菲儿也会感到害怕,于是她起床把窗户栓好,半卧半坐的趟在床上,却怎么都睡不着。

在艾菲儿中途歇息的时候,她买了2012年的第一个甜筒,然后一边推着车子一边舔着甜筒,虽然这样走路自己感到别扭,但是没办法,她又不会像那些男生骑自行车的时候手可以从车把手上面完全放开,当她经过一座短短的石拱桥的时候,她把没吃完的甜筒放在桥头的石栏上面,等她骑着自行车走开的时候,一只麻雀飞了过来,吃了这只麻雀一生中的第一个甜筒。

路开始变得有点颠簸起来,毕竟已经渐渐离开了喧闹的居民区,这里已经可以看到有绿油油的麦田了,一大片一大片的,由许许多多个毛茸茸的长方形的麦田组成的田野,那些青翠欲滴的小作物们就在艾菲儿的车轮子下面静谧的生长,风吹来的时候它们都很有礼貌的点点头,麦浪就这样朝着遥远的地平线翻滚而去。艾菲儿在这中间似乎骑的更快了。虽然她还不知道野菊花到底在什么地方了,但是她似乎已经闻到了野菊花稍微有些刺鼻的香味。

就在艾菲儿小心翼翼的既要注意路面情况又要保证骑车速度的时候她遇到了阿MAY,阿MAY这个时候可以肯定的是他一定是向右行走的,但是艾菲儿的车子还是撞到了阿MAY,阿MAY也许是由于背着了一个很大的包的缘故,他既然没有摔倒,然而这场意外事故的肇事者艾菲儿却摔得人仰马翻,连她绑在车上面的水桶都滚出了好一段距离,

没事吧?

阿MAY解下行李包,俯下身关切的问躺在自行车一侧的女生。

没……没事,谢谢。脸上写满了窘迫。

看到女生颤颤巍巍站起来的时候阿MAY真想上去扶一把,当然只是带着关切的心情。但是他扶起来的却是自行车,把车子的站脚打下后,又把滚的老远的小水桶捡回来,依旧挂在车子上面。

女生再次说了谢谢。

你是来画野菊花的么?阿MAY问道。

女生既窘迫又诧异的回答说,嗯嗯。生怕自己说的声音有点小,于是还点了点头。

那看来你走错了路吧,,呐,返回去,从那个路口右拐,当你看到有一道小木桥的时候从桥上经过,再走一段路就到了。

啊,其实我自己……不认识路,那谢谢你哦。

呵呵,没什么,那我先走了。阿MAY一边说一边背好包,松了松背包的带子,说了声拜拜。

女生说完拜拜的时候本来还想说什么,但是阿MAY这时候已经转身了,于是女生只好把已经到了喉咙的话语咽了下去。

阿MAY和这个女生的第一次谋面就这样匆匆结束了,阿MAY其实还不至于是那样很冷漠的男生。阿MAY一边往姥姥家走一边回想刚才别人撞到他,倒下的却是别人,不禁感到好笑。这为他一路沉闷的心情平添了几分愉悦。

阿MAY来到姥姥家的时候,舅舅把他带到姥姥的身旁,在开满野菊花的土地上,突兀起一个小小的坟,他知道姥姥就要和这些野菊花永远睡在一起了。阿MAY把姥姥最爱吃的粽子拿了出来,放在坟头,他似乎再次听到姥姥对他唱到:棕子香,香厨房。艾叶香,香满堂……

其实阿MAY不知道的是,姥姥喜欢吃粽子原因是因为阿MAY自己喜欢吃粽子,所以阿MAY的童年总会与这些吃粽子,唱歌谣的回忆联系在一起。

姥姥的去世意味着他最亲的亲人的离去,但是阿MAY没有哭,他已经是个大男孩了,男孩不应该哭的,姥姥以前在阿MAY每次哭的时候这样对他说,然后阿MAY装作很坚强的样子擦干脸上的泪水。

但是有一次阿MAY哭的很厉害,任姥姥怎么说都还是一个劲的哭。那时候姥姥家来了一对中年夫妇,他们就是阿MAY一直想要看到的爸爸妈妈,阿MAY一直想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长什么样子,但是姥姥总是说你爸爸妈妈马上就要来看你了,但是这所谓的马上在小阿MAY看来无比漫长,而这一次终于见到自己的父母的时候,阿MAY却感到他们是那样陌生,阿MAY悄悄的对姥姥说,姥姥,我不认识他们。

姥姥说,坏孩子,自己的爸妈你都不认识。

阿MAY预见性的知道这对男女会把他从姥姥的身边带走,结果也的确被他们得逞了。就是这一次,阿MAY哭了他一生中最厉害的一次。

 

阿MAY告别了舅舅后,又一个人跨上背包,离开了。也许会像姥姥一样,永远的离开。阿MAY要带着他的画,离开了。

阿MAY告别了舅舅舅妈,然后又一个人跨上背包,走在了来时的路。在路上,他捡到了一张画,署名是:艾菲儿。

艾菲儿照着这个男孩的指向,向右拐,经过一道小木桥。然后果然见到了一大片野菊花,在阳光下面灿烂的开放,艾菲儿想起有人把菊花比作小的向日葵,于是她开始有些愤愤不平了,野菊花的美丽,在于它的自然,纯真,在于它的豪不娇羞,这是一种简单纯净之美。艾菲儿想,怎么不把向日葵比作大的野菊花呢,估计是人们根本就不了解野菊花。

其实艾菲儿以前也没有见过野菊花,就是因为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听别人说起野菊花的时候才想起来看看野菊花的。

艾菲儿看到此情此景简直兴奋不已,直接把自行车扔了在这片草地上徜徉。然后等待阳光再暗到恰到好处的时候,她开始作画了。打水,调色,确定画区,摆好角度,艾菲儿轻松的做好了准备工作,立刻就投入到画画中去了。

艾菲儿看看画的差不多了,这时候天也快要黑了,于是把画架搭在逆风的方向,希望画快点干。

后来回来的时候夏初的风吹了起来,艾菲儿的画由于没有夹紧的缘故被风吹落在麦田里边,找又找不到,艾菲儿焦急死了。可是后来艾菲儿想,毕竟已经收获了一个难得的午后,这张画留不留也罢,于是就不找了。

艾菲儿经过那个石桥的时候,发现石栏上面有两个甜筒纸盒。可能是别人学着放了一个,里面都已经什么都不剩了,大概是被什么好吃的鸟吃光了。艾菲尔下车把这两个甜筒盒子放进垃圾桶后,又骑车向回家的方向骑去了。

回家后妈妈问一下午的和那个男生去瞎玩去了,艾菲儿说,哪有嘛,我是去写生了,你看。说完,把沾满七颜六色的手伸到妈妈的眼前晃。晚上,艾菲儿想起了那个“挡”自己路又给自己指路的男生,于是就睡着了,即使这天晚上外面还是下起了很大的雨。

很多年以后,有个男孩开展了自己一生的第一次画展,画展的宣传画的署名不是他,是:艾菲儿。还有个女孩发现自己的一张画被别人当作画展的宣传画。

END。

2012-05-06 22:10:42,刘新宇

刘新宇作品,转载请注明住处。

 

优美工作感悟

我在写下面这些话之前很是纠结了一下,你说我得正儿八经的写呢,还是得面带笑容哼着一首歌不紧不慢的写呢?到底怎么写,那……那还得看下面是怎么写的……

 

在优美文字网的编辑在要招收结束之际,三月姐突然冒出来说要我写一篇上任感言之类的东西(第一感觉突然就觉得这不是给我布置作文嘛……),然而到今天为止并且还包括今天,我担任编辑这一职务才不到三天的时间,总的来说,我感觉自己能担任咱优美文字的编辑主要还是因为自己运气好的缘故,而能力的话也真不好自夸,虽然偶尔我还是很自恋的一个人(……)

开始是因为看到优美文字招贤纳士的这个帖子,于是就随便投了几篇稿子交了过去,谁知道既然被认可了,并且还被大为赏识,(夸我文笔的人我总是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谦虚,所以就照单全收了……),除了感到非常荣幸,也感到很意外。

 

先说下网编曾经在我的印象里面是怎么回事吧。之前有听同学说他在做网编,那时候还真把我羡慕的要死,老早之前就感觉当编辑的特么牛B,于是我也感觉这位做网编的也有那么点牛B,后来才知道他口中所说的网编无非就是给自己网站拉人,让他们签约,然后从签约中分的自己一杯羹,而他们根本就不会看这位作者的文字,只是看你写了多少字然后督促你快点快点写,纯粹是要数量不要质量。(这也是我放弃打算近期写自己的长篇的缘故)对于我而言,我才觉得优美文字的编辑才是真正的编辑,因为都是要和文字打交道,要看投过来的文章是不是原创的,要为优秀的文章进行编辑、排版、添加图片等。这才是作为一位编辑应该做的事情。

在我相对而言,由于本来就不是学的语言类专业,而且还是非常理工科的专业(不是在抱怨自己的专业……),但是爱好文字的习惯我一直都没有放弃,我知道与专业学文学的人相比较而言,自己当然会落下一步,看到别人写出的文章我也会大为羡慕(当然不会到嫉妒恨那样的程度哈),即使如斯,我还是很带着欣赏的眼光看别人的文字,并且也在不断的学习中。

 

在这三天来,我也感觉到了团队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石头手把手的教我怎样进后台,怎样插入图片,编辑图片,怎样做好要求的文字格式。还有,我也知道之子于归还有纸鸢都是很勤奋的编辑,希望以后共事能够“合作愉快”哈~

 

在实际操作中,我承认经验还不是很足,现在仅仅是搞清楚了一个大概而已,还记得昨晚编辑图片的时候老师出现各种错误,一会儿是图片添加重复,一会儿就是忘了给图片添加替代文本。看来做编辑这工作真的不能有一点马虎啊!

 

唉,发表下自己的小情绪的时候到了……

加入优美文字对于我个人而言,就像迷路的人找到了回家的路,就像飘摇的船只找到了避风港,就像掉队的小羔羊跟上了大部队。(咋感觉这比喻这么俗气呢……)因为能够有这样一个简单而富有特色的地方,能让在喧嚣的网络环境中有一个安静的去处,我表示非常激动,非常兴奋,非常激励人心(俗不可耐的我……)

我也能够相信,在这里可以一直延续自己的文学梦想,会得到更多,学到更多,认识更多的朋友。

最后很想说的是感谢姚永涛,感谢三月姐,感谢石头,感谢黑黑等等在优美文字中的人,还得感谢最近一直在鼓励我支持我的读者朋友们,是你们给了我前进的动力!

 

嗯嗯,最后的最后,当然还要祝愿优美文字办的越来越好,越来越优秀,坚持自己的脚步,做出自己的特色。

(话语不多,本来是想正儿八经也装模作样正式的写的,但结果一写完我就后悔了……但大致还是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哈)

刘新宇,2012-04-09 17:58:39

樱 色【三】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

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

 

在最纯洁的樱花落尽时,你是否会看到雪山都在融化,还有留在二元世界的那么多精灵,似乎也学着苍老,你不想长大,但是你偏要长大,后来你还是学着独自抽烟,独自仰望天空,开始对自己喜欢的女生嘻嘻笑,对不喜欢的老师也很有礼貌。你说你现在长大了可是你为什么还是对曾经爱过的人心怀旧念。你要知道时间在前进就不容许你停止,岁月的风只会无情的吹来冬天的寒冷而不是夏天的清凉。

 

崇阳是和这个叫做羽的女生一起坐texi回住所的,原来他们住的地方相隔并不远,仅仅是相隔一个街区,本来这一路段就是让给学生住的,他们的相识到相知到相爱也注定有那么点点缘分。

 

崇阳开始主动约羽出来玩,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在以前白霓在崇阳心中的地位是根深蒂固的,谁也想不到,崇阳却会因为自己在北京混的并不好而感到不好意思见白霓,这么长时间都是崇阳避着白霓,一个优秀的人在面临失败的时候会比不优秀的人更难以接受失败,这就是优秀的人唯一不优秀的地方。虚荣心,其实早已经在崇阳心中滋生,然后扩散到自己的一言一行,扩散到自己的人生观念中。

 

还好羽似乎并不怎么在乎崇阳的地位,她似乎就是永远不知道生活其实也可以很艰难,后来崇阳知道羽只是做着某个广告公司的文职工作的时候,他似乎也不在意那么多,现在的他才发觉,其实所谓的爱情只不过能让对方开心让自己开心,但是这注定不是真正的爱情,真正的爱情应该能够学承担起一份爱的责任。

 

崇阳和羽在一起并不需要什么心理负担,羽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看到别人在街上遛狗因为那只狗掉毛了她会笑,看到天上有飞机轰隆隆飞过头顶她也会笑,北京胡同七弯八拐她喜欢和崇阳在里面捉迷藏,偶尔去西单买一张正版的CD,或者去三环外看野景,生活在羽面前既然可以变得这么简单,这是崇阳从来没有料想到的。崇阳似乎也可以放掉一切心中的包袱,全身心投入到这场恋爱中。

 

崇阳开始正常的去上课,也开始正面的面对自己在校外的工作,即使会面临很多压力,即使还是会有很多竞争,但是崇阳却勇敢地面对着这一切。是羽,让他认识到了一种不一样的生活态度,但是工作与学习这么认真的崇阳,依然不会忘记了在假日的时候送上一盆雏菊或者一束玫瑰给还在办公司上班的羽,每每这个时候羽会表现特别开心。

生活反而没有以前那么复杂了,崇阳重新找到了以前的那种从容,也开始在生活中为顺利的欢欣鼓舞,为不顺利的一笑带过。

这一切,似乎也因为羽的缘故,是他重新带来了生活的希望。崇阳在心底里很感谢羽。

这时候的崇阳才是真正的崇阳,才是那个白霓一直爱的崇阳。

 

什么是真正的忘记,你即使一再强调自己说不要在想那些事情,而那些事情反而会更加猛烈的袭上心头。在和羽一起的时候,崇阳可以放下一切心中的包袱,但是还是会有一些夜晚,崇阳还是会不可遏止的思恋白霓,那个曾经千嘱咐万嘱咐过自己的白霓,曾经给过自己纯真的美好青春的白霓,曾经那个他给她画过樱花盛绽的白霓。

 

忘不掉的终将忘不掉,爱神从来不允许某个人随随便便忘记另一个人,你的忤逆,注定是要遭到惩罚。

 

那一晚,崇阳和羽在外面吃大排档和同学喝了点酒,吃完后两个人一边说醉话一边搀扶着往回家的路赶,天早就黑的不像话了,于是崇阳建议羽就在崇阳的房间待会儿然后把她送回去,羽想也没有想就轻易答应了崇阳的提议,还说了句“还是你脑袋灵光”。

回到崇阳的房间,这里很是干净,羽一直都不懂为什么一个男生的房间可以整理的这么整洁卫生,自己的房间总是会乱糟糟,其实在羽说这样的话的时候他就想起了白霓,曾经就是她常为他处理这些事情,后来崇阳也不好意思经常要别人为自己打扫,反而自己动起手来整理自己的家,到后来就成为了一种习惯。

 

两个人并排着坐在沙发上,看着电影,正当放到男主角重新找到女主角然后两个人开始接吻的时候,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停电了。虽然这在北京是很少有的事情,但是并不代表就不会发生。

房间里顿时一片黑暗,借着朦胧的月光,羽看看着崇阳的眼睛,崇阳望着羽的眼睛,时间就是在这个时间停止的,所有的声音都也都化为无声,有的只是彼此两个人的心的跳动的声音。

是崇阳首先将目光的焦点移向羽的唇,羽在这温柔的时光里情不自禁的闭上眼睛,两对唇瓣终于碰触到一起。谁也没有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如果不是因为喝醉了,而电影里又放着撩拨人心的情节,并且电又恰恰在这一瞬间断掉,谁也不会猜想事情会到这一步。

随着身体的触碰心中的烈火也在不断的燃烧,然而崇阳终究还是没有让事态进一步发展下去,就在两人快要一丝不挂的时候,崇阳终于把羽推开了。

崇阳心中翻山倒海,里面有无数个声音再说:我不能背弃白霓,我不能这么做,我不能这么做,我不能……

你,怎么了?!羽愤怒的声音。

羽,对不起。

我知道,你不爱我,是不是,你从来就没把我当作你心中的人,你喜欢的,叫白霓,是不是!是不是!你爱的人是她,告诉我你根本就没有爱过我!

羽,你怎么知道的?

你甭管,到底是还是不是?愤怒从语气中散发毫无遮拦。

是,我忘不她,对不起。崇阳脸上是痛苦的表情

你他妈的操蛋!!!

……

番外篇

我是羽,我承认自己是一个简单的女孩,我是一个没有心思的女孩。在抢崇阳车位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爱上了这个下巴上有青色胡渣的男人,我不优秀,我知道他读的是绘画,他在我心里是个艺术家,我喜欢他那种忧郁的气质,但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忧郁,但是后来我才终于知道为什么。

在我和崇阳互换手机使用的那一天,我收到一个短信,是一个名字叫白霓的人,从这条短信中我可以看出,白霓应该就是崇阳的女朋友,或者说是他的前女友,崇阳也从来没有在我面前谈起过他的过往,我也不想在意那么多,我是个简单的女生。

但是我还是决定把这条短信删了,因为这个时候我已经深爱着崇阳,我不希望他会对我分心,我想如果崇阳看到这条短信薯片不定真会打过去,然后会把我搁在一边。崇阳现在是我爱的人,谁也不许把他从我身边带走。

然而要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不是他所爱的人,他爱的人是白霓,那个我未曾谋面的女生,我想她一定很善良很温惠,我注定不是崇阳爱的人。

 

崇阳终于知道自己爱的人是白霓而不是羽,那个晚上以后,崇阳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面,课都没有去上,思绪里面一片复杂,他开始知道无论自己处于何种地步,白霓永远都是自己心中的女神,他也知道爱情不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消减。

终于,在不久后,他终于鼓起勇气去上海找白霓,可是,他被告知白霓已经去了日本好一阵子。

 

【未完待续】

2012-03-29 03:38:50

樱色【二】

带着沉重的心情,崇阳终于花费两个小时从北京飞到上海来找白霓,曾经崇阳的两个小时,在崇阳看来是那么重要,重要到忘记了打电话,忘记了花一点时间来想白霓,虽然白霓也不是那种“你会想我吗”这种问题也会问个不停的人。重要到可以为能够在背景混个户口而不辞奔波,崇阳曾经也有个美好的想法:在北京这个京城和白霓安安稳稳的住在这里,幸福的过着散发光芒的日子。但是做这种梦的大有人在,而且并不如所愿的也大有人在。很无奈的崇阳也不得不归类于这类人之中,青年画家这种光环在面对现实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没有人会因为你是个艺术家就让你当公务员,就让你在一个大都市站起脚。

 

谁也不知道崇阳在北京背负着多大的压力,面临着多大的竞争。比他优秀的人大有人在,比他有背景的也大有人在,在他放弃主动联系白霓的这一段日子里,崇阳和一个叫做羽的女子走得近。

 

 

崇阳在北京并没有认识多少朋友,于是在某个同学邀请他参加这位同学的生日派对的时候,他没有考虑太多,也就答应了,毕竟也难得有朋友和他一起出去。地点是MUSE pub

 

崇阳在住所门口等texi,等了很久不是车不停,就是车上已经载了人,崇阳现在真感觉自己没有耐心了,眼看派对就要迟到了。等了将近半个小时终于看到一辆状态为“空车”的的士开过来(北京该死的交通),崇阳招了招手,车子在面前缓缓的停了下来。崇阳正准备上前开门,但是后面突然窜出一不速之客,是个打扮很时髦的女生,一边匆忙开车门,一边头也不转过来的对崇阳说,“帅哥,我有急事!让我先走,谢谢!”

崇阳顿感愕然,还没等他了解是怎么回事,车子就开动了,崇阳的愤怒溢于言表,用家乡话骂了一句,也没多说什么。安静的等下一趟。

 

崇阳来到MUSE pub 的时候显然已经是迟到了,向过生日的这位朋友表明自己迟到的原因,朋友嬉笑着说“看来你有桃花运了”。崇阳笑了笑,他没有对这位朋友说在上海还有白霓在等着他,现在都不兴异地恋了。派对的气氛并没有因为崇阳的迟到而发生变化,这么多人还不至于使崇阳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毕竟崇阳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崇阳了,每个人的优秀都只能是暂时的,要维持这种优秀光靠维持是不够的,还有种种你意想不到的条件。

 

然后崇阳就在聚会上喝了酒,崇阳是一个酒量并不怎么高的人,现在他就已经喝的醉醺醺的。推辞了一位朋友的敬酒后,崇阳终于从酒席上退出,去了洗手间,还没到马桶,就吐出好一大堆,气味难闻,崇阳觉得自己的生活就像一场酒席,他只是那个不胜酒力的人。在这个时候他开始想起了自己的家乡,父母说小孩子不要喝太多酒,喝多了伤身体。他想起了白霓,想起了白霓的各种唠叨。

 

白霓说:

刮完胡子要把刀面取出来洗干净,不然剃须刀就会生锈哦……

晚上不能吃太酸和太甜的东西,太酸的对肚子不好,太甜的对牙齿不好……

要买衣服就带我去给你挑,买衣服要买合身的,要记得砍价……

……

 

崇阳从卫生间走出来,没打算再去酒席。寻到一个安静的去处,坐下。向服务员点一杯咖啡,这时对面一个声音传来“我也来一杯,卡布奇洛!”

这个声音真是那么熟悉,崇阳一抬头,看见对面一个女生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这种惊呆的样子着实有点夸张。是刚才抢自己车的那个女生。

 

崇阳见到这个女生并没有想表现自己的愤怒,即使当时他真的是很愤怒于那种行为。我们都喜欢尽量在第一眼看上去有好感的人尽量表现的绅士一点,崇阳就是这样。

 

在北京生活了这么长时间,他也开始懂得如何对陌生人微笑,即使是自己并不喜欢的人,即使是自己也深恶痛觉的人,在北京,崇阳见到各种各样的人,有因趁机取巧而获得好处的人,也有因为太本分而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甚至会见到明目张胆的在众人面前说自己是妓的女人,也有炫耀自己如何谋得官职的上层官员,崇阳都看在眼里,面对这些,崇阳麻木了,他的目标很简单,只是想在北京获得一个户口。

 

这时候崇阳不等这位女生先表达她的歉意,先开口说话了,你好,我叫崇阳,刚才没有迟到吧?

呃……没有……没有。女生顿了顿,接着又说,谢谢你啊,不然我迟到了会很糟糕的。然后过会儿才道出了自己的名字,还有,我是羽。

没什么,我也恰好赶到,你不是这边的吧。崇阳用大拇指指了指他所在聚会的地方。

不是,我……不是来聚会的

那你是来干嘛的?

那个……相亲……

……

 

开始崇阳根本不相信这个叫做羽的女生是来相亲的,一个人在这里相什么亲?后来崇阳才知道这个叫羽的女生的确是来相亲的,后来崇阳只见到羽而没有见到那个本应该存在的倒霉的男人只是因为,羽与这个男人交流了半个小时,终于忍受不住羽的各种问题而提前先走,而羽说她现在不走因为要等一个朋友,竟然不知道这个所谓的朋友还真正存在,也恰巧就是抢这位车的崇阳。

 

崇阳也真的很好奇这个女生会以提问的方式把别的男的就这样吹走,直到后来与她交往才发现羽真有这一本事。

 

【未完待续】

2012-03-27 01:05:15

以后早点睡,彩虹妹说。

樱色【一】

时光一直在荏苒,岁月不停的穿梭。爱情能否穿越七年的分分秒秒,碾碎大大小小的事件,趟过无数或深或浅的琐碎记忆重新来过?不管能否,我们都力图忽视,甚至是无视这七年,虔诚的双手合十,祷告爱情之神可以网开一面,给人间的两个痴男怨女一次机会重新来过,神的条件只有一个——朗诵纳兰词《人生若只如初见》————空杯子

 

此生此世,只希望,能够和你牵手看一场樱花的开落。——崇阳

此生此世,只祈求,能够和你长相厮守青丝变成白发。——白霓

 

以上皆是谎。

 

白霓终于看见了一场樱花的开落,但却是独自一人,现在她一个人看到了一场樱花,属于七年前的那个诺言,那个崇阳曾经答应自己的诺言,但是现在却是白霓一个人去实现别人的诺言。是自己自作多情吗?有谁会知道自己心中的疑问呢?

 

白霓这次来到东京半个月,由于自己学习上的需要,被派遣到这里来学习,半个月能够有幸看到花开半周即谢的樱花的确是很幸运,白霓每次空余时间就出来看明媚的阳光,看街上甜蜜的情侣,想到自己孑然一身,于是就不可遏止的想起了崇阳,曾经崇阳对白霓说:此生此世,只希望,能够和你牵手看一场樱花的开落。白霓再也不敢对这种承诺有任何奢求,曾经他们是那么真实的在一起过,而现在,谁也不知道谁的信息,隔了山隔了水隔了心中重重的的阻拦,我们终究会越来越远。而那些诺言,也终究只是年轻时轻易说出的谎言。

 

樱花花瓣落在了白霓的肩膀,成为了别人眼中安静而安然的风景。雨就是在这个时刻按下了他相机的快门,这一瞬间的风景就此定格。

 

 

崇阳是个画家,天生注定就是别具一格的画家。

 

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作画,他为自己的天分感到很自豪,同时也很感谢身边的白霓,因为总是她在默默的帮助自己做很多琐事,崇阳说,你对我这么好,我要怎么才能够报答你呢?白霓说:此生此世,只祈求,能够和你长相厮守青丝变成白发。

 

高考。

 

崇阳并没有参加高考,像他这么优秀的绘画天才根本就不要和所谓的莘莘学子同挤一条道路,他已经早已确定成为上海那所出名的艺术学校的保送生,这在当地是仅有一个名额的。从高二下学期开始,崇阳就经常被邀请到外地开办画展,然后他会把自己在现场的照片给自己看,共同分享自己的喜悦,白霓也非常乐意,并且在崇阳回来后,寒暄完白霓的第一句话就是:快把你的照片给我看看。这里面当然会包括与一些粉丝的合影,白霓总是会很白痴的说,你会不会喜欢上自己的哪一位粉丝,然后把我忘掉,崇阳说,别人是我的粉丝,而我,也有自己的粉丝,那就是我最爱的白霓。每次听到崇阳说他是自己的粉丝,她格外的激动,并且她觉得,这个世界上,他们真的会一直走下去,就如白霓曾经要求的,只愿长相厮守到白头偕老。

 

崇阳在高考之前就经常和老师请假,所有的老师都很喜欢这位小画家,并且为他的作品折服,这个并不是读艺术特长班的少年,时常被很是花痴的少女垂涎,而少年见到这样的女生也只是淡淡的笑,不说话,走开。然后这个女生就会对别的女生吹嘘:崇阳昨天对着我微笑了耶,他的笑真是好好看~~

 

而白霓也常来没有怀疑过崇阳会从自己的身边走开,她相信他们之间的爱情,那么坚定,

 

她也从来不拒绝崇阳和别的女生走在一起,她可不是这么小肚鸡肠的女生。

高考的时候,崇阳不在考场考试,而是已经到上海参加一次重要的绘画论坛,在镁光灯下,他从容的回答记者的问题。

 

听说你现在都已经有女朋友了,你会觉得这样会影响你在同龄人的关注度吗?尤其是女生。记者的提问直截了当。

 

我认为一个好的画家不同于娱乐明星,画家在乎的是心的感受,并且,我从来没有认为我有女朋友会对自己在影响力这方面有影响,即使是有,我也不会在乎,因为她是我生命中与父母同等重要的人。在白霓看完这篇答记者问的时候,流出了幸福的眼泪,晶莹剔透。崇阳打长途电话给白霓叫他要好好考试,白霓说好。

 

白霓对崇阳说,我要考到上海,然后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崇阳也不时的鼓励白霓,白霓努力的学习,为了他们俩共同的心愿。

 

白霓终于考到了上海,他们在上海幸福的在一起一段时间,不久崇阳在校方的提议下去北京进修,当他把这件事告诉白霓和她商量去还是不去的时候,白霓毫不犹豫的说,嗯,真好啊,怎么什么好事都被你碰到了,去吧,为了你自己,看到你的成功,我也会为你高兴,崇阳与白霓相拥在上海灯红酒绿的夜色里,崇阳不知道,白霓的泪水已经打湿了他的肩膀,谁也不知道白霓是因崇阳能有进修的机会而高兴而流泪,还是不舍崇阳的离开而流。

这种问题,即使你有过疑问,也不要 轻易去探索答案,因为,这是对爱情自私的表现。

 

 

在送崇阳去背景的时候,白霓开始生平第一次感觉到恐慌,而她自己都搞不清楚这种恐慌的源头,以及这种恐慌的原因,反正她感觉到一些事情就要因此发生变化。

 

白霓在上海这边安心的读大学,崇阳也会偶尔飞到上海来给白霓一个惊喜,白霓总是说你不要这样,会让人担心的。然后崇阳会搂住白霓的细瘦的腰说,怎么了,明明想见我,还说这样违心的话。然后白霓又气又好笑,哭也不是笑也不是。有时候崇阳会在下午一二点飞过来,而晚上学校还有一大堆事情,原因仅仅是:我想你了。

 

我想你了。这是一个伟大的理由。

 

白霓总是告诉他要好好学自己的绘画,她不想成为他人生路上的羁绊。而白霓心中的恐慌后来也完全消失了,他还是一如高中时代就这么依恋崇阳,像极了一只温顺的猫。

 

然而,崇阳毕竟是去背景进修不是去像平常的学生一样的学习,所以在在学校事情本来就很忙,而在校外更有他要忙的事。

 

就这样,崇阳与白霓的通话次数越来越短,白霓知道崇阳在北京很忙,所以很少会贸然打电话给崇阳,而在 一个想崇阳的夜里,白霓终于拨通的崇阳的电话

 

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在拨。客服小姐清脆的声音。

 

也好,在崇阳开机的时候他一定会收到未接电话的提示,等他有空再打给我。

 

然而一连好几天,白霓都神经兮兮的看着手机屏幕,一有声响就迅速的拿起手机,看到不是崇阳打来的,那种失望犹如跌入谷底大感觉。

……

崇阳当然会再次打电话给白霓,并且向白霓道歉,说最近有点忙,看到你打过电话的短信提醒我就想在晚上打给你,但是晚上太困了就把这件事情给忘了。

 

白霓轻易的原谅了崇阳,因为她不想爱成为他前进的羁绊。

 

但是事情并没有因为这一次而得到好转,他们的通话次数越来越短,崇阳来看白霓的频率也越来越小,白霓甚至也开始适应了这种生活,只是接到崇阳的电话她会感到异常激动。

 

时间就这样持续下去,而他们的关系也这样尴尬的下去,一些些无奈一些些感伤。

 

要是我们都忘记自己的身份,忘记因为上天给我们打开的那一扇窗,我们会不会如洗尽铅华般,就做凡夫俗子,从此耕耘从此吃自己种的蔬菜和粮食,我们会不会像那些最美好的时光甚至会更加美好的度过一生。

 

可是白霓不敢这样想,在很久很久,她就认为,能够看到对方幸福,她就很知足,所以,即使现在他们的关系开始变得生疏,但是她还是没有太多怨言,即使她还是会一接到崇阳的电话就会异常激动。

 

一段时间后,白霓也获得一个改变她一生的机会:她被学校做为公费交换生到日本学习,为周半个学期。

 

她的日本之行并没有告诉崇阳,因为在这之前已经有很久他们没有通话了,在白霓去机场的那天,当她已经在通讯录中调出了崇阳的电话号码只差按OK键,泪水掉落在键盘上,打湿了屏幕,崇阳这个名字透过白霓的眼泪看起来变了形,然后突然想起崇阳会不会变了心,她不敢想象。她还是没有打给崇阳。

 

关机,上机舱。

 

在飞机起飞的刹那,白霓感觉整个世界开始沉沦,山崩海陷。

 

轰隆隆的声音崇阳听不到,那是白霓的心破裂的声音。

 

白霓就这样和同学们一同去了日本,但是她的心却是无法诉说的孤独。

 

后来是,学期结束时白霓留在了日本。

 

樱花开了,白霓和日本女孩还有去看樱花,他突然想起崇阳对自己说过的诺言:

 

此生此世,只希望,能够和你牵手看一场樱花的开落。

 

因为崇阳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正在画画,白霓问,你画的那后面是什么花?

 

樱花。

 

好美。白霓安静的感叹。

 

于是崇阳来了兴致,说,那,以后我就带你去看樱花吧。

 

白霓现在在这樱花树下不经意想起曾经七年前的简约的生活,那种回忆是如此美好。然而现在白霓却要一个人实现崇阳说过的诺言,突然感觉是对自己生活的讽刺,悲伤的思绪顿时如暴风雨般袭来,她站立着,看着远处白色的雪山,樱花花瓣落在了她的肩膀她却浑然不知。下午柔和的阳光打在她的身上,已经使得她成为别人眼中的风景,

 

咔嚓。

 

背后传来快门的声音,白霓此时才从回忆中醒过来,这一醒,便醒过了七年。白霓转过身,看到一个清瘦的男生,一看就知道是个日本人,手上正拿着相机,此时相机吐出了一张照片,男生看了看,笑了笑,脸上露出两个小酒窝,很开心的样子。

 

男生跑近来,用日语对白霓说,你好,我是野原吉木,冒犯的给你拍照,因为我觉得你这样很漂亮,要不我把照片给你看看。从语言中看的出来,这个叫吉木的男生很直率但也很真诚。

 

白霓看着他说话的样子,何况还有他脸上的酒窝,顿时就抛开了那些埋藏心底的情绪,笑了。

没关系,照片你可以留着。白霓并没有太多的看这张照片,明显也不愿意做太多交流,所以就回答的如此简单。

 

但是吉木却硬是把照片塞给白霓,……………………………………………………………………………………………………

一切从次开始发生了变化,我只是知道,白霓和这个叫野原吉木的男子恋爱了。

……(未完待续)

 

 

(续上)

白霓仔细接住自己的照片看了看,那上面是个孤独的背影,在光线的明暗里面,许多的孤寂绰绰约约。

 

吉木还是放下了自己朝气的笑脸说,你有心事?

 

没有。

 

刻意的掩藏,没有谁会真正把一段曾经在乎的感情隐藏的不露痕迹,即使是伪装,也还是会被你一个短暂的动作,一个短暂的变清出卖。白霓此时就是这样,毫无效果甚至反而因此得到加深。吉木也是歌聪明的伙子,从白霓的眼神,他已经显然洞察了这个中国女孩的内心世界,即使他猜不透具体细节,但是一个有心事的人,是很容易被别人发现的,更何况是像吉木这样爱好摄影时刻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呢。

 

就这样,白霓开始真正认识了第一个与自己有共同心声的日本男人,并且很快,他们相恋了。

涅焰凤与冰封凰的爱情神话

文/ 刘新宇

上古有二鸟,雌为凤,雄为凰,乃天界之仙物,后降至人间,为万鸟之王,其故事无人不为之惊叹,其中以凤凰涅槃为最,究竟如何,请看下文为你详解。

在天历中一年一度的天庭大会上,众天仙一边品尝着蟠桃一边欣赏着绝艳的仙女们美妙的舞姿,气氛热闹且隆重,众仙也各炫耀了自己的绝技,呈交自己的贡献,但是王母娘娘感觉还是少了点什么,总之感觉就是不够尽兴。于是玉皇大帝为了讨王母的欢心,便想到,天上即使是各天神天兵可以飞行,虽然也有仙鸟会飞,但是毕竟少了那种可以通仙语的具有灵气的鸟种。于是想起应该驯化一两只仙鸟表演下飞翔的绝技。于是天庭大会后他吩咐控制凡界鸟类的神——伯兹创造两头鸟,以供天庭大会时观赏之用。这就是凤与凰由来的原因。

凰是由凡界的所有鸟类各一滴血炼化而成,而凤是有凡界所有鸟类各一羽炼化而成。

凰注定拥有所有鸟的勇敢坚定,凤注定拥有所有的鸟的美丽隽秀。

凰和凤从小就受到伯兹的调教,他们在具体而微的时候就开始学习飞翔。他们在一起学习各种各样的飞行方式,由于他们本来就是仙体,所以学习起来非常快,凰飞得快而稳,但是由于凤的羽毛厚重,所以凰经常和凤飞得很近,以便用自己的力量让凤安稳的飞翔。他们在天上自由地追逐浮云,穿越天空,高至九天,他们自由而自在。从小时候起,凤和凰就已经培养了青梅竹马的感情。虽然在仙界,人们并不认可所谓的感情,但是这两只没有父母的鸟便格外珍惜他们之间的情感。

渐渐的,他们开始长成形,凤羽毛七彩斑斓,身形优美,脖子修长,成为世上最漂亮的鸟。而凰也由开始的毛里毛气变得英俊而威武。他们那种青梅竹马的感情随着岁月的推移随着年龄的成长也不断加深。

到他们成年的时候,凤被召往天宫中献艺,凤每一次的轻舞都会得到各为位大仙的赞赏。而凰呢,由于凡界的鸟类一直以来由伯兹一人在掌管,天上到地下路途遥远极其不方便。于是凰被派到凡界掌管所有的鸟类,成为地上的万鸟之王。

正因为如此,他们第一次被分离,而这种分离,是凤以前从未有想到过的。凰在下凡的时候告诫凤,说,凤,你不要怀念我,一有机会,我们必定会再相聚,会有重新在一起生活的那一天,好吗?

凤忍泪,默允。

可是,经过一段时间,凤再也忍耐不住没有凰在她身边的日子,曾经的他们是那么幸福的在一起,没有烦恼没有忧愁一起飞去看彩虹一起看霞光。而现在呢?命运就这样把他们硬生生的拉开了,凤心有不甘。最后她终于做了一个决定,她打算从天宫中逃走,而结果意想不到的是让她做到了,当她飞向凡界和凰相遇的一刻,凰却发现凤的背后的天兵,他们是来抓凤回天的。

凤被抓回至天,他们就这样匆忙的见了一次面,无奈之下,又要被命运分开。而这次,凤闯大祸了,因为没有经过允许,私自下凡是天庭之大戒,凤因此被监禁了起来。凤被抓回天界后,凰在凡界十分担心她,他也知道私自下凡是不允许的,所以他也知道凤必定会受到惩罚。凰于是以向伯兹交代凡界的事情为由返回天界,果然得知凤已经被监禁起来。凰十分的难过,他想起以前那么多个晨昏那么多个晴朗的天空他们曾经一同在蓝天下翱翔。思恋从他的心里开始蔓延……

这一切都是自己引起的,他决心救出凤,他对伯兹说,我要救出凤。

在凰和伯兹的共同求情下,果然,玉皇终于答应释放凤。因为私自下凡是在理性处罚之外的罪行,念在凤曾经突出的表现,玉皇就这样答应了凰和伯兹的请求。

后来,在凰的管理下,凡界的鸟类一片和谐,因此凡界的鸟类群体不断增多,凰渐渐感到就他自己掌管不过来。伯兹就请求玉帝将凤引下凡,和凰一起管理鸟类,而此时玉帝也恰好对这只只能飞飞跳跳的鸟失去了兴趣,就没有多关心凤,也就答应了伯兹的请求,凤与凰因此才终于生活在了一起。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可以一起飞向东方看落日,飞到西方看夕阳,一同组织着凡界的鸟类。某些鸟该迁徙的时候,凰就飞过去向他们汇报,将会面临什么自然危害,凰也飞过去向这些鸟告诫他们提高警备。凤教会其他的鸟如何筑温暖的鸟巢,告诉他们怎样让自己的蛋孵出健康的宝宝

他们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好几百年。

可是要发的事情终生于发生了,这个时候,凡界出现了一种鸟,名字叫做:隼。

这种鸟是老鹰的变种,但是比鹰要凶猛上百倍,他专好吃肉食,很多的鸟,地上的野鸡,野兔,无不成为他的腹中之物。就连凰,都不是他的对手。而凰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也就没有向上天禀报,希望以自己的能力平息这个凡界的噩耗。

而就在这个关头,凤却发现凰经常不回家,而是常常和另一种凡界的美貌可以和自己媲美的鸟孔雀在一起。

凤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她自然非常伤心,这么多长时间,他们都在一起好好的,从来没有以任何理由吵闹过。即使回到他们的巢穴,凰还是一言不发,似乎有什么心事。但是凤看到凰和孔雀在一起,她就难过……凤又气又恼,在隼到处为非作恶的时候,凰却竟然对这些事不闻不问,还和孔雀到处卿卿我我,凤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甚至当有一次凤向凰提及如何控制鸷鸟隼的时候,凰却大声对凤大叫起来:不要管我!

那一天,凤哭了,但是和所有的鸟一样,没有掉眼泪。

凤真的受不了凰这样不负责任的态度,于是,他飞回天界,向伯兹诉说,向玉帝上告地面所发生的情况,玉帝和伯兹都大为震惊。于是玉帝派天兵把凰抓住,并且也把隼擒拿。

凰的这种过度失职让玉帝大为气恼,因而他受到一种极其严厉的酷刑——“冰刑”,冰刑指的是将受刑者冰冻至冰山——万年冰库。每一个受刑者将会被一把冰刃冻住,直到他们的身体与冰融于一体,这样冰刃就逐渐融化。

凰被施以冰刑后,她才后悔自己过激的行为了,凤想着自己将可能永远的失去凰,内心十分矛盾。最后凤决定去万年冰库看望凰。当她来到这座冻住凰的冰刃山时,她可以清楚的看到凰的面容,他的英姿还一如往年。而此时,凰虽然被冻住,但还是能有知觉,还可以看清冰刃外面的事物,他看到凤的到来,心里却变得平静,在他心里,或许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命运,他甚至一点都没有怪凤,真的此时此刻一点都没有。当凤飞到那里去的时候,却发现孔雀恰好也在那里,孔雀十分痛恨凤,而凤也对孔雀分外眼红。当孔雀向凤诉说了一个事实后,凤呆住了,她简直不敢相信这么长时间来所发生的一切。孔雀说凰那时并不是因为自己的美丽才和凰在一起,而是凰希望以孔雀美丽的身姿引诱隼落入他们设置的陷阱,以便将隼归拿天界,由于这个秘密极其重要,凰甚至连凤都不愿告诉。而凰有时候也的确为这件事而十分焦虑,也就没有顾得上凤的嘘寒问暖。但是,在这个计划快要成功的时候,一切都被凤搅乱了……

孔雀十分怨恨的说完了这些话,凤此时心中一片木然,她看到冰刃中的凰,看到他被困在里面却一动不能动,无比自责。

凤决心救出凰,于是她对伯兹说,我要救出凰。

伯兹也感到事情令人无无可奈何,但是伯兹告诉凤或许火神祝融可以给以帮助。

凤于是来拜访祝融,求救出凰的办法,祝融摇了摇头。

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祝融带着无奈的口气说,有是有,可是……

可是什么,只要你说,我什么都愿意,甚至包括自己的生命。

你真的要救出凰吗?

嗯。

那好,跟我来。于是祝融把凤带到自己的火地,这片火地生长着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的火苗。

祝融说,只要可以将这些火的火种以一定数量砸向冰刃,说不定就可以将冰刃炸开,但是凡体一入这片火地,便会立马化作一片灰烬。

那我该怎么办?凤问道。

你的身体是具有很高仙气的灵体,一时不会被火化掉。你飞入这片火地啄食火种,然后飞向万年冰库……

凤想,该是为凰做出自己该做的了。

他飞入火地,忍受着烈火的煎熬,啄食着火种。而祝融日夜在火地边缘观望,担心凤就将此烧死在火地之中,他摇了摇头,为凤与凰之间的痴情痴怨叹息……

烈火不断地侵蚀着凤,凤想着只有这样才能救出凰,根本就顾不了什么火的侵袭,这一点痛,能够让自己最爱的凰生活下来,又算得了什么呢。凤甚至有段时间认为自己都已经死在里面,那种痛,即使是来自肉体,也痛不欲生。终于,凤在里面整呆了七整七四十九天,在大家都认为凤已经死在火地里面的时候,凤带着满身的烈火飞了出来,飞向万年冰库,飞向冰刃山,飞向凰。

凰此时在冰刃山中依然还有着一丝知觉,突然他看到一火球飞向自己,待近后细看原来是着火的凤,凤,如今已经变成了一只火鸟!而此时凤也看到冰冻住的凰,她在心里默念着:凰,对不起,一切都是我的错,如今,我来救你来了!

凰简直不敢相信他所看到的一切,他也在心里默念着:不要!你为什么总是这么傻啊,凤!

终于,凤撞上冰刃,一声巨响,火光红透整个天空,那红不知道是血还是火,而

凰腾空飞起,却看不到凤的尸体。一日一日地在这片红色的冰地上空盘桓……

 

End          2012-02-25 20:10:36    于汉口学院

 

逃【荒诞派小说】

 

我知道,我该逃了。

在做好这个打算的时候已经到了清晨,但是屋子里还是感觉有点暗。于是我推开了窗,窗沿上的灰尘就纷纷掉了下来,这些细小的小精灵不小心窜进了我的鼻孔,引得我连连呛了好几下。从窗外望去,烟雾萦绕的是淡蓝色的杉树林,杉树林的边上有片红色的小草地,小草地的中间有一条马路,等会儿我就要从这条马路离开或者逃开这里了。

像往常一样,我出了房门,来到栅栏围着的小花园里,如果这也称得上花园的话——菟丝子残忍地覆盖在蔷薇的嫩叶上,细小的针叶草占领者无人侵犯的空地,而野蒲尾比一般的花草高出好几个脑袋,但他们自己的脑袋却耷拉着,有风吹时它们就即兴地扭动着肥胖的腰身。在苹果树下,我看到父亲正半躺在躺椅上看新闻报,这让我感到反常。这个两年前丧失了右腿的男人,在一年前又丧失了他的女人,而在我看来,他更多的是脾气暴躁嗜酒成性、爱用可怜的抚恤金赌博的恶棍。但我还是故作镇定地开了口,“爸爸,我要走了。”

“永远都不回来的走了么?”他头也不抬,而是继续把头埋在报纸里。因而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听到他这么问,我感到很惊奇,并有点不能控制地恐慌,但毕竟还是控制住了。

“嗯,是的。”我嚅嗫着说。

“孩子,你为何而逃呢?”他把报纸放在躺椅右边的草地上,草地上有很多露水的,这老头子竟然没在意,然后颤巍地立起左脚,用挑衅的眼光看进我的眼睛。

“爸,不要问我,我不知道!再见了,我的爸爸!”我再也控制不自己了,恐慌地朝园门跑去,出了园门我还是听到这老头子像咒语般的声音,“但是,我的孩子,你确定能逃得过吗?”

我疯狂地奔跑着,在那条已经打过招呼的马道上。我又穿过了一片芜弃的麦田,在一棵被雷劈成两半的七叶树下面停住了 。我喘息着。

当我回过头远眺时,家里屋顶上的烟囱里正袅袅地升起了炊烟,我已经不记得上次烟囱里冒烟是什么时候了,或许是半年,或许是一年,谁去记这种无聊的事情呢。“该死!我连早餐都没有吃!”然后我开始肆无忌惮的笑了起来,笑声惊跑了想在树上筑巢的两只白头鸰。它们愤怒的拍打着翅膀。

看着它们远远地飞去,我决定还是要去学校找琳,这虽然不是我计划里该做的事情,可是我决定了,所以我就得去。我的脚步朝着那个我已经三个月没去上课的学校走去。

在学校的门口,我一眼就认出了琳,她比以前漂亮多了,连发型都改成今年流行的波浪卷,记得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头发还是可怜的直线型。我兴奋地朝她走去,虽然我没有远远地就喊她的名字。走进时我才发现她手里还拿着一个涂满黄油的面包,于是我的肚子开始兴奋了,是的,我没有吃早餐。当我的目光紧紧盯着这块面包时,我能感觉到琳已经发现了我。她敏捷地把面包藏在了身后。

“琳”

“你要走了吗?”

“嗯,亲爱的琳,跟我一起走吧。”

“哦不,非常抱歉,我不能。”

“那么,把你手中的面包给我吧,我已经两天都没有吃任何东西了。”

“哦不,这是给大卫的,我知道你的一切都是虚假的,如果不是你今天要逃的话,或许我们可以一直在一起的!”一边琳歇斯底里的啜泣了起来,一边瘫倒在地,又索性的把面包扔的远远的。我知道状况被我搞砸了,而结果的确是这样——大卫已经拿着为自行车打气的打气筒向我没命地跑来,其实我从来没有怕过这个家伙,今天要不是没有防备我早就和他干上一场。

“该死!这个也值得逃吗!”我一边撒腿跑开一边暗自骂道。

大卫拿着打气筒朝着我猛追过来,最后终于听到他骂道:“小子,别给我忘记了你欠我一个面包!”

“他或许没有再追了过来吧,”我想,“妈的,他仅仅只是为了一个面包!”

不久,下午到来了,这时候我已经来到了耶斯特底城的市中心,并且,我的肚子的确已经饿得不行了,而我的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只能在街上闲逛着。看到街角有一两个乞丐,咧着嘴对我笑,我赶紧走开来。当我经过一个餐馆的时候,里面出来了一个绅士打扮的年轻人,看到我后他礼貌的脱下了帽子,并亲切的和我打了招呼,我对天发誓我绝对不认识他。但是既然他这么热情,说不定会把我认为是他远房的亲戚了,管他那么多,今天我肯定是要走运了。

“嗨,伙计,很高兴见到你!”他向我走上前来,我能感到他是那么真诚,甚至连我都不敢相信他在跟我说话,但是我身边又没有别的人,所以我就只好佯装我们是因为某些事情而必须碰面。于是我挺直了腰身,高兴地说:“我也是。”

“你饿了吧,来,到这里来吃上一顿吧,保证符合你的胃口。”嘿,听到他这么一说,我的肚子再度兴奋了起来,我还管他什么胃口不胃口的,有的吃就行了。于是我就放心大胆的和他进了餐馆,放心大胆地吃了起来,谁说的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简直就是放屁。

接过食物,我狼吞虎咽起来,这位绅士就在我的对坐微笑着看着我吃,而我也不顾什么形象不形象了,填饱肚子是我现在唯一的愿望,而绅士什么都不说,静静地看着我吃。

吃完后,我简单的道了谢。于是我们开始聊了起来,终于,他的脸色不再如以前那样随和了,他问我,“你要逃到哪里去?”语气看得出,十分惊慌,我现在才知道他这么热情好客的目的了,他只是一个逃犯。于是我高傲的说,“不知道!”

他显然过分的焦虑了起来,帽子在他手里已经捏得变形得厉害。但是我就是喜欢这么一种状况,于是我拒绝告诉他。

“告诉我吧,年亲人,我可以给你所有想要的东西,你想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

虽然我缺少钱,午餐也需要钱,但是我不稀罕钱。

最后,我看到这位绅士终于被装备着警棍的警官拖走了,他一边被两个胖警官托着,一边望着我,笑容扭曲,“不要忘记了,伙计,就算你逃得过任何人,你永远逃不过自己!”然后我听到警笛声,渐渐变弱的警笛声,直至这里像是没有发生过任何事。

我终于来到了城墙边上,城门的上方用铅浇灌着一个大大的字:耶斯特底。这个时候已经到了半夜,城门紧闭,我打算登到城墙上过夜,等到明天再出城也不迟。

仰躺在还留有太阳最后一丝余热的石板上,我的眼睛望向天空,四周一片安静,我的心,在这个时候也是安静的了。我看到了天上的满天繁星,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我看到有颗流星划过天际,这让我想起曾经在童话里看到的一句话:一颗星星落下来,就有一个灵魂要到上帝那儿去了。

不久,我听到了一些窸窣的声音,我的警觉迫使我站了起来,果然,在夜色中,我看到一个人影立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手中拿着一把小刀,刀锋上闪耀着惨白的月光。恐慌,再度袭上我的心头。我弓着身悄悄后退着,我知道这个时候我的动作尽收他眼底,可是我别无他法。只能做如此无用的逃亡。无可奈何,我还是鼓起勇气问道,“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事我现在找到了你!”声音冷漠,但他的声音我感觉好熟悉。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找我?”

“真的要知道吗?那好,我成全你!”他的话刚说完,天上月亮明晃晃的出来了,赶走了漫天的星星。借着月光,我看到了这个可恶的亡灵的面孔,他竟然和我一模一样。

“你终于找到了我。”我坦然的说了出来,连弓着的腰都放松了。然后我肆无忌惮的笑。

我的笑在一瞬间止住,然后又大声的说,“不要忘了,零点马上就要到来,昨天就要过去,新的一天就要到来!”我的话音刚落,远处的教堂终于飘来了第十二声钟声。

“不……”在他痛苦的嘶叫声中,我看到他的身体逐渐在消失,连同那把泛着惨白月光的小刀。而我,面带微笑的,跳下了城墙。

注:文中耶斯特底一词取自拉丁语,意为“昨天”。

 

 

月纪:一月 岁末 岁初 岁无痕

一个月前以阴历来说 那还是准2011年,而现在的我站在2012年的开始,又继续着一如往常的大学生活,换了新课本换了新老师换了新课程,2012真的摆在了我的面前,而我却不敢正面朝着它看去,就像我不敢再回想那些一去不返的岁月。。然而这个月对于我来说,毕竟是一年之末一年之初,是一年之中最特殊的一个月。这种那种事情也都经历过了,这种那种人都从我的生命中来了又去了,一些风一些雨一些雪该来的也来了,一些歌声一些吵闹一些苦笑在心里荡漾着,我看过了一些暮雨一些曙光。我还是那个寂静的我,我还是我。

一月的第一天我们称之为元旦,在国外它是2012,这个末日之年的开始。我总这么惦记着一天是因为这一天我的确做了一次笨蛋,并且是个大笨蛋。对于这一天经历的事情我只能苦笑着,本来就是不值得怀念的不值得记这么清楚的。事情浮出了水面我也该清醒了,我记得那天我似乎从一个美丽的梦中匆忙的醒过来,然后发现自己依然活在一个实实在在的现实中,我记得那天的天气虽然有很大的风但是毕竟是一月,明媚而和煦的冬阳投出温暖的阳光,虽然象征性的苦闷了一会儿但还是笑笑着想开了。但是到了晚上却终于沉痛感从自己心底爆发,一个人感觉是那么凄凉,我总是一个喜欢想这想那的孩子,以前我总是告诫自己不要想太多,我对自己说开心过是一天不开心过也是一天,那我为什么不开心的度过每一天呢。但是我还是感觉到了寒冷,那时候我记得似乎我的感觉只有了寒冷。彻骨的冷要冻住了自己的心。似乎多走几步它就会碎掉。总是对所谓的感情产生一种执念,开始不断的想念,最后不断的怀念。重复着一种让人莫名其妙的情绪。

——for Alice, and never would it be

大一的一段时光就这样结束了,我还以为时间会延续很长很长,我以为我们的大学时光永远永远那样的像开始一样,岁月变迁,我们还是抱着从前的梦,即使都不断长大,学习不同的课认识不同的同学认识不同的老师。

这半年的学习有必要做一个总结吧我想。在学习上我总是扮演着一个丝毫不爱学习的角色,我总是表现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是作业还是要做,学习还是不能怠慢,数学本来就一直不好,而还是不把它当一回事。数学作业总是不知道按时做完,学期快要结束了的时候,结果竟然把书都给丢掉了,不再去解释这么多了,学习上自己把握好,总之一句话,这半年的时间自己做的不是很好,学习上缺少一些主动性。一直都有种很被动的感觉,唉……就连今天的数学作业没有做完,原因是……没有数学书?上课没有认真听讲?不会做?不愿意做?还是神马神马?

数学虽说有点难,但是稍微有些智商的人还是喜欢做数学题的,我也能感觉到做出一道数学题的确会给人带来很大的成就感,所以从这个学期开始,只要不怀疑自己智商问题,那就得给我认真学,上课认真点,不要老是出小差,今天有几道题自己都听的好好的啊,在课后自己再多看看书,多看课本上的例题,争取把自己的数学搞上去,要不然,以后的数学会越来越难,会感到吃力不说,还会让专业课拖下水,数学和编程什么的的关系可是皇上跟太监一个关系啊……

还有就是不得不说到语文了,语文对于我个人来说,我一直都是口口声声的说自己喜欢语文,但是认真对待语文的时候也不是很多。课文都只有看了一遍然后没有了下文。

语文有很多的确比较经典的文章啊也是个人很喜欢的,比如《采薇》,可是在默写的时候还是写不到,说明什么问题?还是课余时间自己没有抽出时间来多读多背。

还有其他的科目在此不想赘述了。

时间寂静的流淌着,我们都开始苍老,小四,那个让我从爱到恨,直到现在又重新喜欢的孩子,他说,我们从17岁开始就开始苍老。而我现在都在正月就一个人安静的过完了自己的二十一岁生日,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对于人生有点草率,但是选择自己这样的生活我也会拥有自己的色彩,至少我还有文字与自己相依为命,有时候真想过上一辈子与文字相依为命的生活,但是这种想法也只是想法罢了。我还是自作聪明的过算着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以为自己的每一个选择都是合乎自己的风格的。

21岁生日,还是一个人寂寞的过,也没有通知谁,也不知道可以通知谁,本来想去一中看K,但是在没有任何预约的情况下突然就说今天是我生日陪我玩去吧,不是很好笑的事情么?

一个人,上街去买了一双鞋,买了一本简装本的《七里香》,虽然有些贵,但是反正过年钱在兜里鼓鼓的就没在乎那么多了,还有就是八本过时的没有买过的《文苑》杂志,以及一个孔明灯,本来想买蛋糕的,犹豫许久还是没有买,反正一个人在街上吃了一顿“大餐”,个人心里来说还是满足的,但是,回到家里,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安然,果然还是受到了父亲的说教,说自己生日这一天都不回家没有教养……我知道我就是这样一个不听话的孩子,还是不听父母管教的孩子,对于自己生日自己不再家里过,还找理由说爸爸不记得我的生日在不在家里过都一样,可是,我知道,父亲内心真的不是不关心自己,没有必要去苛刻一个人,这个世上最关心,最在乎自己的还是自己的父亲,无论如何,供我上大学,他不是没有压力的,很多大人的事情,本来应该早就应该明白的,可是,由于自己一直都想逃避,只想着自己内心的那个安然的世界,不容许任何人进入到这个世界,所以,我一直以来都是在排斥自己的父母,很多时间,我都是愧疚的,可是,那些感悟当一到生活中来的时候,我就有可能会忘记自己心中深藏着的那么多情感,所谓的亲情,在真的一旦要面对自己曾经厌倦了那么长时间的亲人时,却感觉是那么的难。

无论任何,要做一个孝子,无论自己处于怎样的境况,不要忘记亲人曾经寄予自己的希望,也就算在最落魄,最穷困潦倒的时候,不要忘记了,自己的背后,还有父亲在为自己撑起一片蓝天。

这个一月的后半段就得说上过年的那些事儿了。想想,自己生日的那天就已经是一月三十了,而后面直到正月十七才回到学校来,这么多的空余时间都被自己浪费了,不得不说自己在对待时间上实在是……太奢侈了,说到奢侈我想起来了一个作家:欧阳玉美。那个对待时间最奢侈作家。本来是老早就因为她那美丽的文字所以过了这么多年我还是没有忘记这个世界上存在这么一个作家,那时还是读初中,看过的第一本青春文学作品《遥远的地平线》,是红书坊出的一部文集,里面就有这位女性作家的两篇文章,记得有一篇叫做《神圣的贫困》,因为对于贫困这个字眼,我想我们是有共同语言的。还有就是在仅有的两篇文章中都说道自己有心脏病……真的让我很担心这个语境如此优美的作家结果,真的凭借网络我找到了这个仰慕已久的作家,知道住在深圳,现任《深圳侨报》的编辑,但似乎在网上并没有太多关于她的消息,猜想可能是因为人家喜欢低调的生活,但是现在我的猜想应该更符合常理把,那就是可能虽然她现在是报社编辑,生活还算富裕,也并不需要写字骗钱,只要做好自己眼前与文字相关的工作就可以了。个人并不再把自己当作作家看待,或者她从未把自己当作作家看待,所以,对于什么功与利呀都不在乎,对于她来说,身外之物,留之有何用呢,所以对于时间上,如此奢侈者,玉米姐算最奢侈的呢。突然就觉得这是一种令人敬佩的人生哲理。

我永远都做不到像玉米姐那样,我想如果十年前我是她,那我一定会努力写字,写出自己的风格,写大片大片的文字,交给自己最喜欢的那个编辑,然后安静的等待自己写出来的字被刊出来,然后过上永远都和文字相依为命的生活。

我的二十一岁生日结束了,我的一月时光也就这样寂静的落下了帷幕,更寂静的还是今天的情人节,虽然说现在都已经过了十二点,应该说是昨天的情人节,但是,说出来感觉就是不一样……对于情人节我一般都不表什么态,无论别人怎么说这个节日,或者说这个365天中的平凡一天,一些事情,不要看的太重,那样就像搬重的石头,砸到脚的还是自己。

也许在以后的人生路上,有比这样的时间段更孤单更寂寞的时候,可是,我在乎的是什么呢?

 

2012-02-15 02:06:44  刘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