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在夏日的蓝色微光 lv.02

written_刘新宇

photos_Daisy

一个夏天,三个月,当我们都是安静的上学放学,在为代数题犯困,在为平面几何纠结的时候,或许,世界就已经在我们不经意中变换了模样。但是这种模样是微小的,我们都以为今天额太阳还是昨天的太阳,今天的同学还是昨天的同学的时候——我们总是会犯这样一种常识性的错误。

在胡克看来,世界就是这样,就是他所看房的这个样子,所以,他这种感丝毫不懂得掩饰但是偶尔喜欢捉弄别人却还不顾别人感受的同人,注定是会做出出格的事情来,正因为这样,胡克就这样和叶原结下仇怨。

叶原,据说他就是受人尊敬但同时又被同学憎恶的校长叶东远的儿子,而叶原,长得仪表人才,温文儒雅,这,只是他的表面形象,在他的父亲叶东远那里,叶原就是一个将来必定会有所作为的人,叶东远视他的儿子为掌上明珠,而叶原也这样迎合着自己的父亲,丝毫不让自己的父亲失望,但是说迎合,还不如说忽悠,

谁也不知道,在叶东远背后,叶原打过多少架,追过多少女生,而正值青春期的女生,自然个个都会被叶原这种全身光芒的人迷得神魂颠倒。叶原平时有一个爱好就是打篮球,这一点,就和胡克撞车了,因此,这也是叶原和胡克撞出火花的必然原因。这是后话。

四月一日,诸多个愚人节中的一个,但是这一天,东川一中就真的会与往常不同起来,一切就会变得虚幻,变得不真实,但是没有谁会觉察,

在这一天以后所发生的事情,将会对赛玛甚至是胡克,春来带来多么大的转变。

四月一号这一天恰好就是星期天,早上上完课就可以放假回家了,胡克因为要打篮球,于是赛玛就坐在篮球场的站台上听CD,这一天是典型的夏天气候,阳光依然还是这么热毒,胡克穿着宽大的篮球服在篮球场上驰骋,他的球服背后印着大大的阿拉伯数字——11。

而赛玛此时此刻正在香樟树的影子下面听着CD,胡克多次叫赛玛看他“超拽”的球技,但是赛玛静静的听着CD,不发一语。胡克在赛玛面前,总是一副小屁孩的样子。

在球场中,胡克为了炫耀自己百发百中的进球率,站在老远的三分线之外投了个球,结果是,三不沾,而球也因此远弹到了球场旁边的路上。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失误的投篮,才让赛玛他们遇到也或许,不是因为这次失误的投篮的话,赛玛永远都不会遇到布鲁,而他们的世界,还是一样的进展下去。是偶遇,还是必然,都已经不能再说清楚了,而这个闷热的夏天里,依然还有很多的事情等待着发生,而这里很多要发生的事情,却不能够说的清楚,甚至是科学,也会无能威力。这,本来就是我们生活的本质。当我们要遇到一个人时,我们永远都躲不过,而赛玛和布鲁的相遇,却是这么偶然得必然。

篮球在几经弹跳,最后落在了穿着一袭蓝色蓝衣裙的女生脚下,她额脖子上还挂着一个晶莹易透额四芒星项坠,这个四芒星是深蓝色的,所以看上去有一种幽幽的感觉。但同时,这个四芒星项坠毕竟是蓝,甚而看上去还能看出紫色的味道。这样一种紫色,非常具有优雅之感。她手上拉提着一个不算太大的旅行箱。胡克朝着球看去,所以也就是说朝着这个女生看去,而如今,穿素色衣服的女生已经很少了,而这个女生,就是这么简单,但是却独有自己的风格,而穿素色的还是连衣裙的女生那就更加少之又少了,但是看这个女生,却没有半点不妥之处,反而会给人带来在审美上截然不同的感受。

胡克是花心出了名的,他尤其爱好与漂亮MM打招呼,有时候看到漂亮MM从自己身边经过时他还会翘着嘴吹个悠长的口哨,赛玛对胡克说你不要整天像一个流氓地痞子。

胡克却总是一脸无辜样子,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古人都是这么说的呀,嘿嘿嘿嘿。

你就自己的古人说过这句话。

现在轮到胡克无言以对了,恰好胡克也机灵,说他机灵还不如说他就是整个一无奈。

他说,君子好色乃天经地义也。

胡克这句话真不知道是哪位古人说出口的,然后赛玛在心底里默默的说,真是无可救药。

再来说说篮球挡住了这位着装别具风格的女生的路的情景吧,胡克本来是跑过去捡篮球的,但是看到这么漂亮的女生,他真感觉到有必要搭讪了。

他把球用力人到球场后,也的确和这位美女搭起讪来。

其实赛玛此时此刻也感觉到了异样,由于他坐在篮球场边的站台,与这条由香樟树坏饶的路很近,所以在胡克经过他的身边的时候,赛玛取下耳机,转过头来看了看。

这一看可好,谁也不知道赛玛当时的心里是在想什么,他主动的向这位女生走去,而胡克此时已经和她搭起了话,他可真不愧是花心大王。而赛玛走进的时候,却突然叫了这个这个女生“妹妹“,然后胡克整个的傻掉了,他在心里捣鼓着,你一见钟情也不要这么直接吧,看你平常都是和女生老不相往来的,今个儿怎么来了如此雅致啊。

而当赛玛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的时候,脸上露出歉意的表情。但是这种歉意的表情极浅极淡,毕竟赛玛只是喜欢安静作画,听音乐,不怎么善于表达情感的一个人。

而此时对面的女生也冰不因此感到羞恼,而是微笑着说,咦,你,就是那个画家赛玛吧?

然后轮到胡克吃惊了,他脱口而出,你认识他?

我只是认识他的画,我在一次画展中看见过您的画,那旁边有你的照片。然后少女流露出崇拜的目光。

原来是这样啊,你记性真是好,还有就是……想不带这小子还有这出息,以前都没有看出来呀。

然后可想而知的是赛玛踢了胡克一脚,胡克很是滑稽的闪躲了一下,但还是被踢到了,旁边的少女看到此情此景忍不住笑了出来,她的笑容还依然是这么优雅。

待赛玛和胡克的打闹平静下来后少女恰合时宜向胡克问道,那你是赛玛的好朋友吧,你可否告诉我你的什么名字呀。

然后胡克很欣喜的回答说,我呀,就是全校篮球超棒的胡克!说完的时候,他还把手掌捏成拳头摆出个“奋斗“的姿势,这让地面的少女再次笑了出来。

嗯,胡克,我是布鲁,很高兴今天第一次来到东川高中就遇见了你们两位呀。

胡克对少女的话感到迷惑,第一次来?什么意思呀?

嗯,我呢,由于家里原因,就转学到了你们这个学校。所以是第一次来,你不看,我都还带着行李呢。少女说完,还摆了下正立在身后方的旅行箱。

原来还是这样啊,那欢迎你来到我们学校啊,我们学校可好啦,你看我们学校……

胡克开始狂侃起来,虽然胡克几乎每天都会骂一遍学校的食堂做出来的饭不是人吃的东西,虽然他每天在路上都要抱怨上学的路太遥远所以导致他常常迟到……而现在在胡克的嘴里,东川高中简直就是学子的天堂,而身边的女生也屡屡应和,似乎她还真抱有一丝期待。

而当胡克的话还没有说完的时候,球场上一同打球的哥们就开始叫嚷起来,叫他过去打球。胡克面带歉意的对布鲁说,不好意思,我得打球去了,以后我们再聊,很高兴见到你。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然后胡克飞一般的冲向篮球场,只留下赛玛和布鲁两人。

赛玛是个不喜欢交流的人,气氛顿时陷入了尴尬,恰好少女打破了僵局

我一直以来都在关注着你的画呢,想不到我们这么巧就这样遇到了。

真是很巧啊。赛玛做无意义的回应。

嗯……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寝室整理下东西了。

要不要我帮你把东西送过去?赛玛还是比较懂礼貌的。

“不要了,我自己来就行了,这个不重。”有的女生即使是想别人帮忙,她们都大多会话中有话,而不轻易表现出自己的内心的想法出来,而赛玛却显然没有过多的心思,别人说的,他也会轻易的相信,比如现在。

那好吧。

嗯,我先走了,拜拜。

拜拜。

然后赛玛看到女生的背影,却感觉在哪里见过,既然是这么清晰,而他也在困惑自己为什么要叫人家妹妹,他们根本就不认识嘛,顶多就是赛玛的画让他们有一点点联系,但这也只能是有女生到赛玛的单方面的相识,而赛玛的确没有见到这样一个使得自己犯糊涂的女生。

他也没有多想,继续坐在站台上,树阴下,听着自己的音乐,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听着自己的音乐。

关于旅行

前方,总是如此极具诱惑。行走,也不再是一种乏味的行为。旅行,是极具诱惑的行为。

但是旅行不是简单的前方与行走的相加,有人说,旅行是一种生活方式。

而我说,旅行承载着对未来的希冀。

柳暗花明,也不一定要在山穷水尽之时。

年轻的你,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旅行的,你见到过一些对的人,遇到过一些美的事。很久以后,在某个心血来潮的晚上,你亮着散发柔和的光的台灯,细细数着那些泛黄的老旧照片,有时候你故意把这些照片照成黑白的而现在已经不再是黑白的,你看,他们都已经微微泛黄了,他们显得更加老旧,那些事情是不是很古老,你是不是很怀念。

在一片孩子们的笑声中你突然想起那首过时的歌: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他身旁

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他们都老了吧?

他们在哪里呀?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那在行走路上的人,你是否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我知道一路上的风景很迷人,而你还是一直走,一直走,一直没有回头。你来到一座美丽的城市又去到另一座美丽的城市,终究不会为谁守候一座城。在走过一村路过一店的时候,我能想象你是那么怀念,但是你还是走开了,坚定而决绝。你也知道,在你转身的刹那,那容颜也便如莲花般零落。

于是你轻轻吟唱起那首诗歌: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一些事情,总是由于心仪已久才变得那般美好。看飞鸟飞过,你还是摘下帽子向他们挥挥手,我想飞鸟也会用鼓励的目光看你。你看到总有一些人从你身边走来又走过,而你还是要停留在自己的地方,你也在向往着,前方到底是怎样一番风景。

那个时候我知道你一直在看三毛的书,三毛在迦利纳岛的夕阳的余晕下说,我是个漂泊的女子。于是你开始想象四面环海的风景。三毛唱着: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梦里花落知多少

可是,你还是不能轻易的踏出第一步,我能理解你,飞鸟能理解你,行人能够理解你。海明威说:想一想不也是很好吗?

我知道你不甘于想一想以后就不想了。所以你得努力,连飞鸟都会鼓励你。

其实,我们时时刻刻都在旅行,在心中,更加辽阔的世界里,有你向往的前方。

刘新宇,2012-4-4

幻想一种旅行的生活

我怎么能够停止写作,这是个问题。

曾经我希望自己大部分的收入可以通过写稿获得,但是现在看来,这么样的梦想说出来恐怕被别人笑话,是的,我一度以为自己失去了梦想,生活在别人阴影之下,看着别人的所谓的成功而步其后尘,中间的割舍,是多么的无奈。

曾经我希望自己会听很多的歌,写很多自己的感受,对于人对于音乐,对于文化,我都渴望有自己的语言,可是现在这个世界充斥着太多的片面化信息以及商业化信息,这些信息的确足够引人耳目,就连我自己都被卷入其中,我只是知道,我开始渐渐忘记了那个嘴开始的自己,那个当初认真的给自己下过承诺的自己。

因为种种,我还是一直生活在自己的这块地方,到目前甚至是连自己的一小片地方都没有了,更何况曾经自己说要走遍很多地方,生活在许多陌生的城市,到现在看来,这一切似乎是多么荒唐事多么的可笑呢?

我怎么能够停止写作,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无论别人会怎么说,在自己的心中那还是一份坚持。

一种撰稿的生活,写出自己真实的想法

活在自己的内心之中,热爱生命热爱自己

我还是会坚持写诗,写自己的故事,自己的所想所悟

要常看书,从书中得到电影电视的情节以外的东西

所谓旅行的生活,其实还是一种工作。

四月感悟

下面的话没什么头绪。

四月来了的时候我不可遏止的想起了自己曾经写《再见雨季》的那些小情绪,那些我曾经在崇阳一中留下过的痕迹,我想那些我们曾经挥洒过汗水的田径场现在该又洒下了别人的汗水吧,那些亲自折叠的纸飞机不知道会飞到哪里去,如果掉在地上的话,希望不要掉进水洼里去吧,那样风就吹不起来了。还有那些转身那些驻足那些回眸那些凝望,都只能在记忆里回想吧,那些因为青春年少而稍显幼稚的高中时代我想他们再也不会回来了,那些依稀的情愫也永远只能属于那个雨季那个春末夏初。那些小情绪,注定会离我而去。

我把《再见雨季》投给优美文字的时候,周生就开始问我说刘新宇啊这是你写的吗为什么我在网上看见到处都有,我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把自己在榕树下的号给他看,于是这首诗这才敢被发出来。当别人看到这首诗的时候问到说,你是读高中么,我说我现在大一了,这是我高二的时候写的。

开始担任优美文字的编辑,三月姐开始还说什么你写份简历过来,我当时就震惊了(……),实话说了我还真没有这么正式的做过什么事情非得要写份简历才可以证明自己的能力不可,然而自己的能力自己也能够掂量,后来没办法三月姐干脆不得不让我就这样上任了。上任的时候顺便写了上任感言,当作是班干部上任感言吧。不久前就写过 生活委员上任感言,相信自己还是有一定经验的。

这篇 月纪从 四月一号开始说起吧,谁都知道 四月一号是愚人节,这天逃课了,这可不是玩笑,这是真的。从火车站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没有带钱,顿时整个的人就傻了,衣兜里唯一的银两就是一个铜黄色的硬币,因为它是一个五毛的……最后想尽各种方法还是跑到车站对901的师傅厚着脸皮问是否可以载我回学校,谢天谢地师傅大叔答应了,那时候坐车上我想我以后再也不骂武汉的公交了。最后他看着我的手里问你手里那个是多少钱,我摊开,5毛,师傅说,投进去吧……我额头上黑线密布……

回到学校的时候发现还可以赶过去上三四节课,于是赶过去上课去了。逃课的后果是写了一篇三千字的检讨交给辅导员,三千字的逃课检讨书我发现自己写要比从百度上复制要更加上手,于是百度了一个开头,写得果然得心应手,就骂我不懂得反省吧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吧,请个假都不让我不逃课我可能吗我?然后把自己的还有彩虹妹的检讨书带到辅导员办公室,虚心的接受辅导员老师的教导。

这几天以后就是清明节了,然后和老乡按照先前的计划去武大看樱花,他们这天停课,所以坐不到免费的校车,这意味着我们得坐公交车过去。又是公交,这次可是真正见识了武汉操蛋的公交(好吧,上面的话当我没有说),这天天气也比较热,以我们学校的交通位置上公交车是绝对不会有空座位让你坐的,反正也不稀罕有个座位,那也得让人站得安心吧。可事实上是我们一路上又热又挤的站了个把小时才到到广埠屯,下站的时候整个人都要虚脱了。

武大的樱花怎么说呢,树是比其他地方的高大了点,文化气息也是比其他地方的浓了点,但是人多了可不只一点点,生平就最讨厌人多的地方。来到武大也没有看多少樱花,一个人躺在图书馆后面一棵很大的樟树下面睡了过去,老乡去接待别的人去了。我忘记了自己当时有没有做梦,不然,我还是想起那句歌词:有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最后回来时,老乡去汉口做旅游的姐姐那去,我一个人坐公交回的学校,竟然一路坐着而不是站着公交回来的。这让我感到很意外。

这个月以来最值得要说的事情还是自己做网站那件事儿,虽然一直以来都在摸索着如何用dreamweaver,当然在某些人还在学dreamweaver的时候,我都开始能够学会如何修改wordpress的主题模板了,毕竟一直以来对这个都还是蛮有兴趣的,当然做这个网站是很无聊的,开始的时候只是在自己电脑上安了xampp的环境,做了一个本地的网站,到后来才打算搬到主机屋上面去做成互联网上的一个不知名的小站。

这几天总是不停的忙这个,所以这些天一直都没有写任何东西,本来是打算还是写一下《樱色》的结尾,毕竟有那么多读者不断的催,我自己都感到羞愧,很感谢那些伴我一起成长的读者。

我发现这个月我真没有写多少东西,写了一篇散文《关于旅行》,是校报出的题目,还有一篇散文《关于宿命》,随便写的。还有一首古体诗《雨祭》,是“雨季”系列之三,很有趣的是这三首诗是连续三年来每年写一篇写出来的,但是《雨祭》我真的不是很喜欢,因为没有表达出自己真实的感情,即使这在之前的写作手法上有很大变化。就这几点似乎就没有写别的了,虽然一直是以写小说的自居的我,反而没有写什么小说。

早几天开始读和彩虹妹一起买的一本书《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她买的是一本励志类的书,名字有点啰嗦没有记住,感觉到好笑一点是,按照常理应该是我买励志的,她买我的这本《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可是我们的确是按照自己的意愿买的,这真不知道让我情何以堪。

百米赛跑跑了倒数第一。

昨晚接到一个电话,妈妈说,我回来了。我想我这个周末得回家一趟。

2012-04-24 20:05:20 刘新宇。

逃【荒诞派小说】

 

我知道,我该逃了。

在做好这个打算的时候已经到了清晨,但是屋子里还是感觉有点暗。于是我推开了窗,窗沿上的灰尘就纷纷掉了下来,这些细小的小精灵不小心窜进了我的鼻孔,引得我连连呛了好几下。从窗外望去,烟雾萦绕的是淡蓝色的杉树林,杉树林的边上有片红色的小草地,小草地的中间有一条马路,等会儿我就要从这条马路离开或者逃开这里了。

像往常一样,我出了房门,来到栅栏围着的小花园里,如果这也称得上花园的话——菟丝子残忍地覆盖在蔷薇的嫩叶上,细小的针叶草占领者无人侵犯的空地,而野蒲尾比一般的花草高出好几个脑袋,但他们自己的脑袋却耷拉着,有风吹时它们就即兴地扭动着肥胖的腰身。在苹果树下,我看到父亲正半躺在躺椅上看新闻报,这让我感到反常。这个两年前丧失了右腿的男人,在一年前又丧失了他的女人,而在我看来,他更多的是脾气暴躁嗜酒成性、爱用可怜的抚恤金赌博的恶棍。但我还是故作镇定地开了口,“爸爸,我要走了。”

“永远都不回来的走了么?”他头也不抬,而是继续把头埋在报纸里。因而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听到他这么问,我感到很惊奇,并有点不能控制地恐慌,但毕竟还是控制住了。

“嗯,是的。”我嚅嗫着说。

“孩子,你为何而逃呢?”他把报纸放在躺椅右边的草地上,草地上有很多露水的,这老头子竟然没在意,然后颤巍地立起左脚,用挑衅的眼光看进我的眼睛。

“爸,不要问我,我不知道!再见了,我的爸爸!”我再也控制不自己了,恐慌地朝园门跑去,出了园门我还是听到这老头子像咒语般的声音,“但是,我的孩子,你确定能逃得过吗?”

我疯狂地奔跑着,在那条已经打过招呼的马道上。我又穿过了一片芜弃的麦田,在一棵被雷劈成两半的七叶树下面停住了 。我喘息着。

当我回过头远眺时,家里屋顶上的烟囱里正袅袅地升起了炊烟,我已经不记得上次烟囱里冒烟是什么时候了,或许是半年,或许是一年,谁去记这种无聊的事情呢。“该死!我连早餐都没有吃!”然后我开始肆无忌惮的笑了起来,笑声惊跑了想在树上筑巢的两只白头鸰。它们愤怒的拍打着翅膀。

看着它们远远地飞去,我决定还是要去学校找琳,这虽然不是我计划里该做的事情,可是我决定了,所以我就得去。我的脚步朝着那个我已经三个月没去上课的学校走去。

在学校的门口,我一眼就认出了琳,她比以前漂亮多了,连发型都改成今年流行的波浪卷,记得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头发还是可怜的直线型。我兴奋地朝她走去,虽然我没有远远地就喊她的名字。走进时我才发现她手里还拿着一个涂满黄油的面包,于是我的肚子开始兴奋了,是的,我没有吃早餐。当我的目光紧紧盯着这块面包时,我能感觉到琳已经发现了我。她敏捷地把面包藏在了身后。

“琳”

“你要走了吗?”

“嗯,亲爱的琳,跟我一起走吧。”

“哦不,非常抱歉,我不能。”

“那么,把你手中的面包给我吧,我已经两天都没有吃任何东西了。”

“哦不,这是给大卫的,我知道你的一切都是虚假的,如果不是你今天要逃的话,或许我们可以一直在一起的!”一边琳歇斯底里的啜泣了起来,一边瘫倒在地,又索性的把面包扔的远远的。我知道状况被我搞砸了,而结果的确是这样——大卫已经拿着为自行车打气的打气筒向我没命地跑来,其实我从来没有怕过这个家伙,今天要不是没有防备我早就和他干上一场。

“该死!这个也值得逃吗!”我一边撒腿跑开一边暗自骂道。

大卫拿着打气筒朝着我猛追过来,最后终于听到他骂道:“小子,别给我忘记了你欠我一个面包!”

“他或许没有再追了过来吧,”我想,“妈的,他仅仅只是为了一个面包!”

不久,下午到来了,这时候我已经来到了耶斯特底城的市中心,并且,我的肚子的确已经饿得不行了,而我的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只能在街上闲逛着。看到街角有一两个乞丐,咧着嘴对我笑,我赶紧走开来。当我经过一个餐馆的时候,里面出来了一个绅士打扮的年轻人,看到我后他礼貌的脱下了帽子,并亲切的和我打了招呼,我对天发誓我绝对不认识他。但是既然他这么热情,说不定会把我认为是他远房的亲戚了,管他那么多,今天我肯定是要走运了。

“嗨,伙计,很高兴见到你!”他向我走上前来,我能感到他是那么真诚,甚至连我都不敢相信他在跟我说话,但是我身边又没有别的人,所以我就只好佯装我们是因为某些事情而必须碰面。于是我挺直了腰身,高兴地说:“我也是。”

“你饿了吧,来,到这里来吃上一顿吧,保证符合你的胃口。”嘿,听到他这么一说,我的肚子再度兴奋了起来,我还管他什么胃口不胃口的,有的吃就行了。于是我就放心大胆的和他进了餐馆,放心大胆地吃了起来,谁说的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简直就是放屁。

接过食物,我狼吞虎咽起来,这位绅士就在我的对坐微笑着看着我吃,而我也不顾什么形象不形象了,填饱肚子是我现在唯一的愿望,而绅士什么都不说,静静地看着我吃。

吃完后,我简单的道了谢。于是我们开始聊了起来,终于,他的脸色不再如以前那样随和了,他问我,“你要逃到哪里去?”语气看得出,十分惊慌,我现在才知道他这么热情好客的目的了,他只是一个逃犯。于是我高傲的说,“不知道!”

他显然过分的焦虑了起来,帽子在他手里已经捏得变形得厉害。但是我就是喜欢这么一种状况,于是我拒绝告诉他。

“告诉我吧,年亲人,我可以给你所有想要的东西,你想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

虽然我缺少钱,午餐也需要钱,但是我不稀罕钱。

最后,我看到这位绅士终于被装备着警棍的警官拖走了,他一边被两个胖警官托着,一边望着我,笑容扭曲,“不要忘记了,伙计,就算你逃得过任何人,你永远逃不过自己!”然后我听到警笛声,渐渐变弱的警笛声,直至这里像是没有发生过任何事。

我终于来到了城墙边上,城门的上方用铅浇灌着一个大大的字:耶斯特底。这个时候已经到了半夜,城门紧闭,我打算登到城墙上过夜,等到明天再出城也不迟。

仰躺在还留有太阳最后一丝余热的石板上,我的眼睛望向天空,四周一片安静,我的心,在这个时候也是安静的了。我看到了天上的满天繁星,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我看到有颗流星划过天际,这让我想起曾经在童话里看到的一句话:一颗星星落下来,就有一个灵魂要到上帝那儿去了。

不久,我听到了一些窸窣的声音,我的警觉迫使我站了起来,果然,在夜色中,我看到一个人影立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手中拿着一把小刀,刀锋上闪耀着惨白的月光。恐慌,再度袭上我的心头。我弓着身悄悄后退着,我知道这个时候我的动作尽收他眼底,可是我别无他法。只能做如此无用的逃亡。无可奈何,我还是鼓起勇气问道,“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事我现在找到了你!”声音冷漠,但他的声音我感觉好熟悉。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找我?”

“真的要知道吗?那好,我成全你!”他的话刚说完,天上月亮明晃晃的出来了,赶走了漫天的星星。借着月光,我看到了这个可恶的亡灵的面孔,他竟然和我一模一样。

“你终于找到了我。”我坦然的说了出来,连弓着的腰都放松了。然后我肆无忌惮的笑。

我的笑在一瞬间止住,然后又大声的说,“不要忘了,零点马上就要到来,昨天就要过去,新的一天就要到来!”我的话音刚落,远处的教堂终于飘来了第十二声钟声。

“不……”在他痛苦的嘶叫声中,我看到他的身体逐渐在消失,连同那把泛着惨白月光的小刀。而我,面带微笑的,跳下了城墙。

注:文中耶斯特底一词取自拉丁语,意为“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