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在夏日的蓝色微光 lv.02

written_刘新宇

photos_Daisy

一个夏天,三个月,当我们都是安静的上学放学,在为代数题犯困,在为平面几何纠结的时候,或许,世界就已经在我们不经意中变换了模样。但是这种模样是微小的,我们都以为今天额太阳还是昨天的太阳,今天的同学还是昨天的同学的时候——我们总是会犯这样一种常识性的错误。

在胡克看来,世界就是这样,就是他所看房的这个样子,所以,他这种感丝毫不懂得掩饰但是偶尔喜欢捉弄别人却还不顾别人感受的同人,注定是会做出出格的事情来,正因为这样,胡克就这样和叶原结下仇怨。

叶原,据说他就是受人尊敬但同时又被同学憎恶的校长叶东远的儿子,而叶原,长得仪表人才,温文儒雅,这,只是他的表面形象,在他的父亲叶东远那里,叶原就是一个将来必定会有所作为的人,叶东远视他的儿子为掌上明珠,而叶原也这样迎合着自己的父亲,丝毫不让自己的父亲失望,但是说迎合,还不如说忽悠,

谁也不知道,在叶东远背后,叶原打过多少架,追过多少女生,而正值青春期的女生,自然个个都会被叶原这种全身光芒的人迷得神魂颠倒。叶原平时有一个爱好就是打篮球,这一点,就和胡克撞车了,因此,这也是叶原和胡克撞出火花的必然原因。这是后话。

四月一日,诸多个愚人节中的一个,但是这一天,东川一中就真的会与往常不同起来,一切就会变得虚幻,变得不真实,但是没有谁会觉察,

在这一天以后所发生的事情,将会对赛玛甚至是胡克,春来带来多么大的转变。

四月一号这一天恰好就是星期天,早上上完课就可以放假回家了,胡克因为要打篮球,于是赛玛就坐在篮球场的站台上听CD,这一天是典型的夏天气候,阳光依然还是这么热毒,胡克穿着宽大的篮球服在篮球场上驰骋,他的球服背后印着大大的阿拉伯数字——11。

而赛玛此时此刻正在香樟树的影子下面听着CD,胡克多次叫赛玛看他“超拽”的球技,但是赛玛静静的听着CD,不发一语。胡克在赛玛面前,总是一副小屁孩的样子。

在球场中,胡克为了炫耀自己百发百中的进球率,站在老远的三分线之外投了个球,结果是,三不沾,而球也因此远弹到了球场旁边的路上。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失误的投篮,才让赛玛他们遇到也或许,不是因为这次失误的投篮的话,赛玛永远都不会遇到布鲁,而他们的世界,还是一样的进展下去。是偶遇,还是必然,都已经不能再说清楚了,而这个闷热的夏天里,依然还有很多的事情等待着发生,而这里很多要发生的事情,却不能够说的清楚,甚至是科学,也会无能威力。这,本来就是我们生活的本质。当我们要遇到一个人时,我们永远都躲不过,而赛玛和布鲁的相遇,却是这么偶然得必然。

篮球在几经弹跳,最后落在了穿着一袭蓝色蓝衣裙的女生脚下,她额脖子上还挂着一个晶莹易透额四芒星项坠,这个四芒星是深蓝色的,所以看上去有一种幽幽的感觉。但同时,这个四芒星项坠毕竟是蓝,甚而看上去还能看出紫色的味道。这样一种紫色,非常具有优雅之感。她手上拉提着一个不算太大的旅行箱。胡克朝着球看去,所以也就是说朝着这个女生看去,而如今,穿素色衣服的女生已经很少了,而这个女生,就是这么简单,但是却独有自己的风格,而穿素色的还是连衣裙的女生那就更加少之又少了,但是看这个女生,却没有半点不妥之处,反而会给人带来在审美上截然不同的感受。

胡克是花心出了名的,他尤其爱好与漂亮MM打招呼,有时候看到漂亮MM从自己身边经过时他还会翘着嘴吹个悠长的口哨,赛玛对胡克说你不要整天像一个流氓地痞子。

胡克却总是一脸无辜样子,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古人都是这么说的呀,嘿嘿嘿嘿。

你就自己的古人说过这句话。

现在轮到胡克无言以对了,恰好胡克也机灵,说他机灵还不如说他就是整个一无奈。

他说,君子好色乃天经地义也。

胡克这句话真不知道是哪位古人说出口的,然后赛玛在心底里默默的说,真是无可救药。

再来说说篮球挡住了这位着装别具风格的女生的路的情景吧,胡克本来是跑过去捡篮球的,但是看到这么漂亮的女生,他真感觉到有必要搭讪了。

他把球用力人到球场后,也的确和这位美女搭起讪来。

其实赛玛此时此刻也感觉到了异样,由于他坐在篮球场边的站台,与这条由香樟树坏饶的路很近,所以在胡克经过他的身边的时候,赛玛取下耳机,转过头来看了看。

这一看可好,谁也不知道赛玛当时的心里是在想什么,他主动的向这位女生走去,而胡克此时已经和她搭起了话,他可真不愧是花心大王。而赛玛走进的时候,却突然叫了这个这个女生“妹妹“,然后胡克整个的傻掉了,他在心里捣鼓着,你一见钟情也不要这么直接吧,看你平常都是和女生老不相往来的,今个儿怎么来了如此雅致啊。

而当赛玛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的时候,脸上露出歉意的表情。但是这种歉意的表情极浅极淡,毕竟赛玛只是喜欢安静作画,听音乐,不怎么善于表达情感的一个人。

而此时对面的女生也冰不因此感到羞恼,而是微笑着说,咦,你,就是那个画家赛玛吧?

然后轮到胡克吃惊了,他脱口而出,你认识他?

我只是认识他的画,我在一次画展中看见过您的画,那旁边有你的照片。然后少女流露出崇拜的目光。

原来是这样啊,你记性真是好,还有就是……想不带这小子还有这出息,以前都没有看出来呀。

然后可想而知的是赛玛踢了胡克一脚,胡克很是滑稽的闪躲了一下,但还是被踢到了,旁边的少女看到此情此景忍不住笑了出来,她的笑容还依然是这么优雅。

待赛玛和胡克的打闹平静下来后少女恰合时宜向胡克问道,那你是赛玛的好朋友吧,你可否告诉我你的什么名字呀。

然后胡克很欣喜的回答说,我呀,就是全校篮球超棒的胡克!说完的时候,他还把手掌捏成拳头摆出个“奋斗“的姿势,这让地面的少女再次笑了出来。

嗯,胡克,我是布鲁,很高兴今天第一次来到东川高中就遇见了你们两位呀。

胡克对少女的话感到迷惑,第一次来?什么意思呀?

嗯,我呢,由于家里原因,就转学到了你们这个学校。所以是第一次来,你不看,我都还带着行李呢。少女说完,还摆了下正立在身后方的旅行箱。

原来还是这样啊,那欢迎你来到我们学校啊,我们学校可好啦,你看我们学校……

胡克开始狂侃起来,虽然胡克几乎每天都会骂一遍学校的食堂做出来的饭不是人吃的东西,虽然他每天在路上都要抱怨上学的路太遥远所以导致他常常迟到……而现在在胡克的嘴里,东川高中简直就是学子的天堂,而身边的女生也屡屡应和,似乎她还真抱有一丝期待。

而当胡克的话还没有说完的时候,球场上一同打球的哥们就开始叫嚷起来,叫他过去打球。胡克面带歉意的对布鲁说,不好意思,我得打球去了,以后我们再聊,很高兴见到你。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然后胡克飞一般的冲向篮球场,只留下赛玛和布鲁两人。

赛玛是个不喜欢交流的人,气氛顿时陷入了尴尬,恰好少女打破了僵局

我一直以来都在关注着你的画呢,想不到我们这么巧就这样遇到了。

真是很巧啊。赛玛做无意义的回应。

嗯……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寝室整理下东西了。

要不要我帮你把东西送过去?赛玛还是比较懂礼貌的。

“不要了,我自己来就行了,这个不重。”有的女生即使是想别人帮忙,她们都大多会话中有话,而不轻易表现出自己的内心的想法出来,而赛玛却显然没有过多的心思,别人说的,他也会轻易的相信,比如现在。

那好吧。

嗯,我先走了,拜拜。

拜拜。

然后赛玛看到女生的背影,却感觉在哪里见过,既然是这么清晰,而他也在困惑自己为什么要叫人家妹妹,他们根本就不认识嘛,顶多就是赛玛的画让他们有一点点联系,但这也只能是有女生到赛玛的单方面的相识,而赛玛的确没有见到这样一个使得自己犯糊涂的女生。

他也没有多想,继续坐在站台上,树阴下,听着自己的音乐,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听着自己的音乐。

樱色【一】

时光一直在荏苒,岁月不停的穿梭。爱情能否穿越七年的分分秒秒,碾碎大大小小的事件,趟过无数或深或浅的琐碎记忆重新来过?不管能否,我们都力图忽视,甚至是无视这七年,虔诚的双手合十,祷告爱情之神可以网开一面,给人间的两个痴男怨女一次机会重新来过,神的条件只有一个——朗诵纳兰词《人生若只如初见》————空杯子

 

此生此世,只希望,能够和你牵手看一场樱花的开落。——崇阳

此生此世,只祈求,能够和你长相厮守青丝变成白发。——白霓

 

以上皆是谎。

 

白霓终于看见了一场樱花的开落,但却是独自一人,现在她一个人看到了一场樱花,属于七年前的那个诺言,那个崇阳曾经答应自己的诺言,但是现在却是白霓一个人去实现别人的诺言。是自己自作多情吗?有谁会知道自己心中的疑问呢?

 

白霓这次来到东京半个月,由于自己学习上的需要,被派遣到这里来学习,半个月能够有幸看到花开半周即谢的樱花的确是很幸运,白霓每次空余时间就出来看明媚的阳光,看街上甜蜜的情侣,想到自己孑然一身,于是就不可遏止的想起了崇阳,曾经崇阳对白霓说:此生此世,只希望,能够和你牵手看一场樱花的开落。白霓再也不敢对这种承诺有任何奢求,曾经他们是那么真实的在一起过,而现在,谁也不知道谁的信息,隔了山隔了水隔了心中重重的的阻拦,我们终究会越来越远。而那些诺言,也终究只是年轻时轻易说出的谎言。

 

樱花花瓣落在了白霓的肩膀,成为了别人眼中安静而安然的风景。雨就是在这个时刻按下了他相机的快门,这一瞬间的风景就此定格。

 

 

崇阳是个画家,天生注定就是别具一格的画家。

 

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作画,他为自己的天分感到很自豪,同时也很感谢身边的白霓,因为总是她在默默的帮助自己做很多琐事,崇阳说,你对我这么好,我要怎么才能够报答你呢?白霓说:此生此世,只祈求,能够和你长相厮守青丝变成白发。

 

高考。

 

崇阳并没有参加高考,像他这么优秀的绘画天才根本就不要和所谓的莘莘学子同挤一条道路,他已经早已确定成为上海那所出名的艺术学校的保送生,这在当地是仅有一个名额的。从高二下学期开始,崇阳就经常被邀请到外地开办画展,然后他会把自己在现场的照片给自己看,共同分享自己的喜悦,白霓也非常乐意,并且在崇阳回来后,寒暄完白霓的第一句话就是:快把你的照片给我看看。这里面当然会包括与一些粉丝的合影,白霓总是会很白痴的说,你会不会喜欢上自己的哪一位粉丝,然后把我忘掉,崇阳说,别人是我的粉丝,而我,也有自己的粉丝,那就是我最爱的白霓。每次听到崇阳说他是自己的粉丝,她格外的激动,并且她觉得,这个世界上,他们真的会一直走下去,就如白霓曾经要求的,只愿长相厮守到白头偕老。

 

崇阳在高考之前就经常和老师请假,所有的老师都很喜欢这位小画家,并且为他的作品折服,这个并不是读艺术特长班的少年,时常被很是花痴的少女垂涎,而少年见到这样的女生也只是淡淡的笑,不说话,走开。然后这个女生就会对别的女生吹嘘:崇阳昨天对着我微笑了耶,他的笑真是好好看~~

 

而白霓也常来没有怀疑过崇阳会从自己的身边走开,她相信他们之间的爱情,那么坚定,

 

她也从来不拒绝崇阳和别的女生走在一起,她可不是这么小肚鸡肠的女生。

高考的时候,崇阳不在考场考试,而是已经到上海参加一次重要的绘画论坛,在镁光灯下,他从容的回答记者的问题。

 

听说你现在都已经有女朋友了,你会觉得这样会影响你在同龄人的关注度吗?尤其是女生。记者的提问直截了当。

 

我认为一个好的画家不同于娱乐明星,画家在乎的是心的感受,并且,我从来没有认为我有女朋友会对自己在影响力这方面有影响,即使是有,我也不会在乎,因为她是我生命中与父母同等重要的人。在白霓看完这篇答记者问的时候,流出了幸福的眼泪,晶莹剔透。崇阳打长途电话给白霓叫他要好好考试,白霓说好。

 

白霓对崇阳说,我要考到上海,然后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崇阳也不时的鼓励白霓,白霓努力的学习,为了他们俩共同的心愿。

 

白霓终于考到了上海,他们在上海幸福的在一起一段时间,不久崇阳在校方的提议下去北京进修,当他把这件事告诉白霓和她商量去还是不去的时候,白霓毫不犹豫的说,嗯,真好啊,怎么什么好事都被你碰到了,去吧,为了你自己,看到你的成功,我也会为你高兴,崇阳与白霓相拥在上海灯红酒绿的夜色里,崇阳不知道,白霓的泪水已经打湿了他的肩膀,谁也不知道白霓是因崇阳能有进修的机会而高兴而流泪,还是不舍崇阳的离开而流。

这种问题,即使你有过疑问,也不要 轻易去探索答案,因为,这是对爱情自私的表现。

 

 

在送崇阳去背景的时候,白霓开始生平第一次感觉到恐慌,而她自己都搞不清楚这种恐慌的源头,以及这种恐慌的原因,反正她感觉到一些事情就要因此发生变化。

 

白霓在上海这边安心的读大学,崇阳也会偶尔飞到上海来给白霓一个惊喜,白霓总是说你不要这样,会让人担心的。然后崇阳会搂住白霓的细瘦的腰说,怎么了,明明想见我,还说这样违心的话。然后白霓又气又好笑,哭也不是笑也不是。有时候崇阳会在下午一二点飞过来,而晚上学校还有一大堆事情,原因仅仅是:我想你了。

 

我想你了。这是一个伟大的理由。

 

白霓总是告诉他要好好学自己的绘画,她不想成为他人生路上的羁绊。而白霓心中的恐慌后来也完全消失了,他还是一如高中时代就这么依恋崇阳,像极了一只温顺的猫。

 

然而,崇阳毕竟是去背景进修不是去像平常的学生一样的学习,所以在在学校事情本来就很忙,而在校外更有他要忙的事。

 

就这样,崇阳与白霓的通话次数越来越短,白霓知道崇阳在北京很忙,所以很少会贸然打电话给崇阳,而在 一个想崇阳的夜里,白霓终于拨通的崇阳的电话

 

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在拨。客服小姐清脆的声音。

 

也好,在崇阳开机的时候他一定会收到未接电话的提示,等他有空再打给我。

 

然而一连好几天,白霓都神经兮兮的看着手机屏幕,一有声响就迅速的拿起手机,看到不是崇阳打来的,那种失望犹如跌入谷底大感觉。

……

崇阳当然会再次打电话给白霓,并且向白霓道歉,说最近有点忙,看到你打过电话的短信提醒我就想在晚上打给你,但是晚上太困了就把这件事情给忘了。

 

白霓轻易的原谅了崇阳,因为她不想爱成为他前进的羁绊。

 

但是事情并没有因为这一次而得到好转,他们的通话次数越来越短,崇阳来看白霓的频率也越来越小,白霓甚至也开始适应了这种生活,只是接到崇阳的电话她会感到异常激动。

 

时间就这样持续下去,而他们的关系也这样尴尬的下去,一些些无奈一些些感伤。

 

要是我们都忘记自己的身份,忘记因为上天给我们打开的那一扇窗,我们会不会如洗尽铅华般,就做凡夫俗子,从此耕耘从此吃自己种的蔬菜和粮食,我们会不会像那些最美好的时光甚至会更加美好的度过一生。

 

可是白霓不敢这样想,在很久很久,她就认为,能够看到对方幸福,她就很知足,所以,即使现在他们的关系开始变得生疏,但是她还是没有太多怨言,即使她还是会一接到崇阳的电话就会异常激动。

 

一段时间后,白霓也获得一个改变她一生的机会:她被学校做为公费交换生到日本学习,为周半个学期。

 

她的日本之行并没有告诉崇阳,因为在这之前已经有很久他们没有通话了,在白霓去机场的那天,当她已经在通讯录中调出了崇阳的电话号码只差按OK键,泪水掉落在键盘上,打湿了屏幕,崇阳这个名字透过白霓的眼泪看起来变了形,然后突然想起崇阳会不会变了心,她不敢想象。她还是没有打给崇阳。

 

关机,上机舱。

 

在飞机起飞的刹那,白霓感觉整个世界开始沉沦,山崩海陷。

 

轰隆隆的声音崇阳听不到,那是白霓的心破裂的声音。

 

白霓就这样和同学们一同去了日本,但是她的心却是无法诉说的孤独。

 

后来是,学期结束时白霓留在了日本。

 

樱花开了,白霓和日本女孩还有去看樱花,他突然想起崇阳对自己说过的诺言:

 

此生此世,只希望,能够和你牵手看一场樱花的开落。

 

因为崇阳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正在画画,白霓问,你画的那后面是什么花?

 

樱花。

 

好美。白霓安静的感叹。

 

于是崇阳来了兴致,说,那,以后我就带你去看樱花吧。

 

白霓现在在这樱花树下不经意想起曾经七年前的简约的生活,那种回忆是如此美好。然而现在白霓却要一个人实现崇阳说过的诺言,突然感觉是对自己生活的讽刺,悲伤的思绪顿时如暴风雨般袭来,她站立着,看着远处白色的雪山,樱花花瓣落在了她的肩膀她却浑然不知。下午柔和的阳光打在她的身上,已经使得她成为别人眼中的风景,

 

咔嚓。

 

背后传来快门的声音,白霓此时才从回忆中醒过来,这一醒,便醒过了七年。白霓转过身,看到一个清瘦的男生,一看就知道是个日本人,手上正拿着相机,此时相机吐出了一张照片,男生看了看,笑了笑,脸上露出两个小酒窝,很开心的样子。

 

男生跑近来,用日语对白霓说,你好,我是野原吉木,冒犯的给你拍照,因为我觉得你这样很漂亮,要不我把照片给你看看。从语言中看的出来,这个叫吉木的男生很直率但也很真诚。

 

白霓看着他说话的样子,何况还有他脸上的酒窝,顿时就抛开了那些埋藏心底的情绪,笑了。

没关系,照片你可以留着。白霓并没有太多的看这张照片,明显也不愿意做太多交流,所以就回答的如此简单。

 

但是吉木却硬是把照片塞给白霓,……………………………………………………………………………………………………

一切从次开始发生了变化,我只是知道,白霓和这个叫野原吉木的男子恋爱了。

……(未完待续)

 

 

(续上)

白霓仔细接住自己的照片看了看,那上面是个孤独的背影,在光线的明暗里面,许多的孤寂绰绰约约。

 

吉木还是放下了自己朝气的笑脸说,你有心事?

 

没有。

 

刻意的掩藏,没有谁会真正把一段曾经在乎的感情隐藏的不露痕迹,即使是伪装,也还是会被你一个短暂的动作,一个短暂的变清出卖。白霓此时就是这样,毫无效果甚至反而因此得到加深。吉木也是歌聪明的伙子,从白霓的眼神,他已经显然洞察了这个中国女孩的内心世界,即使他猜不透具体细节,但是一个有心事的人,是很容易被别人发现的,更何况是像吉木这样爱好摄影时刻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呢。

 

就这样,白霓开始真正认识了第一个与自己有共同心声的日本男人,并且很快,他们相恋了。

逃【荒诞派小说】

 

我知道,我该逃了。

在做好这个打算的时候已经到了清晨,但是屋子里还是感觉有点暗。于是我推开了窗,窗沿上的灰尘就纷纷掉了下来,这些细小的小精灵不小心窜进了我的鼻孔,引得我连连呛了好几下。从窗外望去,烟雾萦绕的是淡蓝色的杉树林,杉树林的边上有片红色的小草地,小草地的中间有一条马路,等会儿我就要从这条马路离开或者逃开这里了。

像往常一样,我出了房门,来到栅栏围着的小花园里,如果这也称得上花园的话——菟丝子残忍地覆盖在蔷薇的嫩叶上,细小的针叶草占领者无人侵犯的空地,而野蒲尾比一般的花草高出好几个脑袋,但他们自己的脑袋却耷拉着,有风吹时它们就即兴地扭动着肥胖的腰身。在苹果树下,我看到父亲正半躺在躺椅上看新闻报,这让我感到反常。这个两年前丧失了右腿的男人,在一年前又丧失了他的女人,而在我看来,他更多的是脾气暴躁嗜酒成性、爱用可怜的抚恤金赌博的恶棍。但我还是故作镇定地开了口,“爸爸,我要走了。”

“永远都不回来的走了么?”他头也不抬,而是继续把头埋在报纸里。因而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听到他这么问,我感到很惊奇,并有点不能控制地恐慌,但毕竟还是控制住了。

“嗯,是的。”我嚅嗫着说。

“孩子,你为何而逃呢?”他把报纸放在躺椅右边的草地上,草地上有很多露水的,这老头子竟然没在意,然后颤巍地立起左脚,用挑衅的眼光看进我的眼睛。

“爸,不要问我,我不知道!再见了,我的爸爸!”我再也控制不自己了,恐慌地朝园门跑去,出了园门我还是听到这老头子像咒语般的声音,“但是,我的孩子,你确定能逃得过吗?”

我疯狂地奔跑着,在那条已经打过招呼的马道上。我又穿过了一片芜弃的麦田,在一棵被雷劈成两半的七叶树下面停住了 。我喘息着。

当我回过头远眺时,家里屋顶上的烟囱里正袅袅地升起了炊烟,我已经不记得上次烟囱里冒烟是什么时候了,或许是半年,或许是一年,谁去记这种无聊的事情呢。“该死!我连早餐都没有吃!”然后我开始肆无忌惮的笑了起来,笑声惊跑了想在树上筑巢的两只白头鸰。它们愤怒的拍打着翅膀。

看着它们远远地飞去,我决定还是要去学校找琳,这虽然不是我计划里该做的事情,可是我决定了,所以我就得去。我的脚步朝着那个我已经三个月没去上课的学校走去。

在学校的门口,我一眼就认出了琳,她比以前漂亮多了,连发型都改成今年流行的波浪卷,记得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头发还是可怜的直线型。我兴奋地朝她走去,虽然我没有远远地就喊她的名字。走进时我才发现她手里还拿着一个涂满黄油的面包,于是我的肚子开始兴奋了,是的,我没有吃早餐。当我的目光紧紧盯着这块面包时,我能感觉到琳已经发现了我。她敏捷地把面包藏在了身后。

“琳”

“你要走了吗?”

“嗯,亲爱的琳,跟我一起走吧。”

“哦不,非常抱歉,我不能。”

“那么,把你手中的面包给我吧,我已经两天都没有吃任何东西了。”

“哦不,这是给大卫的,我知道你的一切都是虚假的,如果不是你今天要逃的话,或许我们可以一直在一起的!”一边琳歇斯底里的啜泣了起来,一边瘫倒在地,又索性的把面包扔的远远的。我知道状况被我搞砸了,而结果的确是这样——大卫已经拿着为自行车打气的打气筒向我没命地跑来,其实我从来没有怕过这个家伙,今天要不是没有防备我早就和他干上一场。

“该死!这个也值得逃吗!”我一边撒腿跑开一边暗自骂道。

大卫拿着打气筒朝着我猛追过来,最后终于听到他骂道:“小子,别给我忘记了你欠我一个面包!”

“他或许没有再追了过来吧,”我想,“妈的,他仅仅只是为了一个面包!”

不久,下午到来了,这时候我已经来到了耶斯特底城的市中心,并且,我的肚子的确已经饿得不行了,而我的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只能在街上闲逛着。看到街角有一两个乞丐,咧着嘴对我笑,我赶紧走开来。当我经过一个餐馆的时候,里面出来了一个绅士打扮的年轻人,看到我后他礼貌的脱下了帽子,并亲切的和我打了招呼,我对天发誓我绝对不认识他。但是既然他这么热情,说不定会把我认为是他远房的亲戚了,管他那么多,今天我肯定是要走运了。

“嗨,伙计,很高兴见到你!”他向我走上前来,我能感到他是那么真诚,甚至连我都不敢相信他在跟我说话,但是我身边又没有别的人,所以我就只好佯装我们是因为某些事情而必须碰面。于是我挺直了腰身,高兴地说:“我也是。”

“你饿了吧,来,到这里来吃上一顿吧,保证符合你的胃口。”嘿,听到他这么一说,我的肚子再度兴奋了起来,我还管他什么胃口不胃口的,有的吃就行了。于是我就放心大胆的和他进了餐馆,放心大胆地吃了起来,谁说的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简直就是放屁。

接过食物,我狼吞虎咽起来,这位绅士就在我的对坐微笑着看着我吃,而我也不顾什么形象不形象了,填饱肚子是我现在唯一的愿望,而绅士什么都不说,静静地看着我吃。

吃完后,我简单的道了谢。于是我们开始聊了起来,终于,他的脸色不再如以前那样随和了,他问我,“你要逃到哪里去?”语气看得出,十分惊慌,我现在才知道他这么热情好客的目的了,他只是一个逃犯。于是我高傲的说,“不知道!”

他显然过分的焦虑了起来,帽子在他手里已经捏得变形得厉害。但是我就是喜欢这么一种状况,于是我拒绝告诉他。

“告诉我吧,年亲人,我可以给你所有想要的东西,你想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

虽然我缺少钱,午餐也需要钱,但是我不稀罕钱。

最后,我看到这位绅士终于被装备着警棍的警官拖走了,他一边被两个胖警官托着,一边望着我,笑容扭曲,“不要忘记了,伙计,就算你逃得过任何人,你永远逃不过自己!”然后我听到警笛声,渐渐变弱的警笛声,直至这里像是没有发生过任何事。

我终于来到了城墙边上,城门的上方用铅浇灌着一个大大的字:耶斯特底。这个时候已经到了半夜,城门紧闭,我打算登到城墙上过夜,等到明天再出城也不迟。

仰躺在还留有太阳最后一丝余热的石板上,我的眼睛望向天空,四周一片安静,我的心,在这个时候也是安静的了。我看到了天上的满天繁星,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我看到有颗流星划过天际,这让我想起曾经在童话里看到的一句话:一颗星星落下来,就有一个灵魂要到上帝那儿去了。

不久,我听到了一些窸窣的声音,我的警觉迫使我站了起来,果然,在夜色中,我看到一个人影立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手中拿着一把小刀,刀锋上闪耀着惨白的月光。恐慌,再度袭上我的心头。我弓着身悄悄后退着,我知道这个时候我的动作尽收他眼底,可是我别无他法。只能做如此无用的逃亡。无可奈何,我还是鼓起勇气问道,“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事我现在找到了你!”声音冷漠,但他的声音我感觉好熟悉。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找我?”

“真的要知道吗?那好,我成全你!”他的话刚说完,天上月亮明晃晃的出来了,赶走了漫天的星星。借着月光,我看到了这个可恶的亡灵的面孔,他竟然和我一模一样。

“你终于找到了我。”我坦然的说了出来,连弓着的腰都放松了。然后我肆无忌惮的笑。

我的笑在一瞬间止住,然后又大声的说,“不要忘了,零点马上就要到来,昨天就要过去,新的一天就要到来!”我的话音刚落,远处的教堂终于飘来了第十二声钟声。

“不……”在他痛苦的嘶叫声中,我看到他的身体逐渐在消失,连同那把泛着惨白月光的小刀。而我,面带微笑的,跳下了城墙。

注:文中耶斯特底一词取自拉丁语,意为“昨天”。